多晶硅原则上不再审批 《行业准入条件》剑指环保(1)
万晓晓 张向东
2011-02-0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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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万晓晓 张向东 多晶硅不再与两高相提并论,但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的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

这是上周工信部、发改委、环保部共同发布的 《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下称《条件》)核心内容。

有关部门希望以《条件》约束再度向多晶硅行业“淘金”的企业。一位工信部官员向本报指出,“此番政策相对温和,对大企业是好事,对已经上马的小企业,也可以通过技改完善”。

此外,该政策被视作此前“38号文”的延续。业内认为,由于工信部一年多来的细致沟通,《条件》出台,显示出更为务实理性的态度。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38号文”,将多晶硅行业列入“产能过剩”行列。

然而,2010年,多晶硅却因供不应求,价格暴涨。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国内多晶硅产量达3.5万吨,向国外进口超过4万吨。

这一次,《条件》的关注度从“是否过剩”的讨论,集中在“企业是否环保生产”的角度,并且,不再将多晶硅与“两高”相提并论。

门槛界定

“我们出台这个文件不是要限制企业,而是规范行业发展,”1月26日,工信部一位司局级官员向本报强调。他指出,《条件》的出台,对于行业里的大企业来说,是扶持而非打压。

《条件》指出: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但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和核准。

这意味着,政府对国内盲目上马的多晶硅企业采取了严格的门槛准入制——重点约束在生产规模、能耗和资源回收方面。对多晶硅生产的选址、能耗、环保、规模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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