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中心:减排目标分配要公平
于华鹏
2011-03-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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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于华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十二五节能减排课题组负责人刘世锦今日(3月22日)在《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1)》发布会上表示,由于十一五期间制定的20%的同一减排标准忽略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了地区经济增长与减排的较大冲突,所以在十二五期间应采取公平分配的原则,合理分配十二五提出的16%的减排目标。

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了节能减排方面6个约束性指标,包括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至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GDP能耗降低16%。

其中,单位GDP能耗降低16%是新的减排总目标。刘世锦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国在减排方面形成了夸大GDP的激励机制,而且主要运用行政性办法,缺少灵活的实施办法,造成了经济增长与减排目标的冲突。

“我们正在研究新的解决思路和分解方案,一个是根据十二五全国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和GDP预测数字将强度目标转换成全国总排放额度,其次是按照行业先进标准与各省人均GDP水平和人口,采用公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解,同时启动‘千家企业标准制度’,按照各省在这1000家企业中的数量进行分配。” 刘世锦称。

此前,各地的节能指标分解被指不够科学,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曾表示,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在向各地分解时也考虑了各地发展的情况,比如海南省经济总量低,节能减排的目标只分配了12%,有些西部地区分配了15%,有些资源性的大省潜力比较大,确定为20%,最大的达到22%。但即使如此分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他当时透露 “十二五”期间将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十二五”能源强度指标。

据刘世锦介绍,目前各省对目前人均GDP的解决方案各方都比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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