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判联合利华价格违法(1)
张向东
2011-05-0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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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向东 在被国家发改委约谈叫停酝酿的涨价行为后,联合利华又收到了来自物价主管部门的高额罚单。

56日,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说,现已查明,联合利华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了“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

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对康师傅提出了告诫。据悉,这两家公司都在此前酝酿涨价而先后被国家发改委约谈过。

国家发改委警告称,所有经营者特别是占市场份额较多、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对散布涨价信息引发市场波动,特别是造成抢购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严肃查处,予以严惩。

违法证据

国家发改委的通报称,3月下旬,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联合利华等品牌的日化产品将于4月份涨价,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部分城市出现了抢购日化产品的现象。

此后,国家发改委责成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开展检查,并约谈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负责人,依法要求其在接受检查期间暂缓原定41日执行的调价计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查,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通知联合利华品牌部分日化产品41日起涨价。该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自2011321日开始,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言论。

国家发改委的证据显示,321日,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日化行业在中国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品牌非常多,消费者对价格也相对敏感,竞争对手们都相互观望着呢,只能慢慢调整一点,再看看竞争对手是否跟进。”

322日,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两家媒体采访时又先后表示:“快速消费品行业是下游行业,从目前上下游连锁反应来看,整个行业进入了涨价周期”;

“涨价经历一个观望的过程,大家都在等待谁第一个调价”,“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没有跟进,那么我们肯定会很惨,所以我们只是陆续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如果近期原材料价格再度上涨并企稳,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

此外,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对4月份涨价的预期,目前还说不准。现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未来产品涨价势在必行。”

“下个月多家日化用品公司产品价格将上调10%左右,主要是因为上游原材料石化产品、植物油、无机化工产品等近期平均上涨了40%左右,直接带动日化用品成本增加约20%”;

“事实上日化用品中有些品类毛利并不高,像洗衣粉毛利在10%左右,一些小企业早就撑不住了,只是大公司产品不涨价,小公司也不敢涨价”。

国家发改委认为,联合利华公司日化产品涨价信息经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后,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据查,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前一周(31421日)与后一周(322日-30日)的市场销量相比,上海超市日化产品销量平均增长21.2 倍,其中联合利华公司旗下部分单品销量增长高达六七十倍,如奥妙全自动洗衣粉4.0kg在大润发超市上海14家门店销售量增长65倍;西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奥妙全自动含金纺洗衣粉促销装1.7k等规格产品322日开始销量大幅攀升,325日销量达到正常水平的100倍左右。

国家发改委称,联合利华公司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如不制止将推动日化产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采取提前高调发布涨价信息等手段,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以试探市场反应,并希望竞争对手跟进涨价,给了行业竞争者之间一段相互协调价格策略的时间,进而达成价格协同行为,在保持市场份额不变的基础上实现行业集体涨价。

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显示,联合利华公司确定41日调价,立白、纳爱斯等其他日化企业也确定41日和46日调价。后由于多种原因,这些企业又纷纷暂缓或取消调价计划,日化行业涨价风潮才得以平息。

针对联合利华开出的罚单,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称,这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目的就是为了破陋习、建新规,提醒所有经营者,特别是所占市场份额比较多、在行业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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