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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9
邓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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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亏损也要给职工涨5%工资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近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2008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全市企业参照5%涨幅的“下线”,给包括一线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涨工资。

今年,上海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指导线为11%,上线为16%,下线为5%,也就是说不管企业赢利状况如何,企业至少要给职工涨5%的工资。今年的工资增长平均标准高于去年的9%,有关专家对此指出,这是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对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是基于物价增长等因素确定的,企业今年工资涨幅应至少达到5%的比例,才能使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上年相当。

此外在上海社区服务、公共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在今年上半年,月收入有望普遍提高100元。根据上海市妇联去年对2000名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抽样调查表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平均月工资(净收入)为858.87元,仅比2007年9月1日公布的上海市职工最低月工资840元(净收入)高18元,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比市职工平均年工资低19273元,只相当于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5%。据悉,上海市有关部门将考虑将“公益性岗位的收入增长”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挂钩。

和企业、公益性岗位工资上涨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上海公务员的调薪。传闻起至一份名为《上海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由上海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委、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六部门联合颁布。(据《南方周末》报道),传这份文件要求上海公务员“大幅降薪”,但是“大幅减薪”的实际行动至今尚未得到“确切消息”。但是上海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改革制度目前已经实行,该制度对公务员工资外的收入即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设定了一个最高限额,这项改革制定力主缩小各个部门和级别之间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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