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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补助80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将遍及河南

  
作者:胡艳芳
发布日期:2008-07-23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胡艳芳  七月底前河南省的全部18个省辖市都将实施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对参保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也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80元。

这是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7月22日传出来的好消息。据悉,2007年河南省已经先期启动实施了郑州、洛阳、南阳和济源4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7月底之前河南省剩余的14个省辖市也将全面启动实施这一医疗保险制度。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2008年政府对参保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8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市、县(市、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保。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80多个城市同步进行试点实施,目前各个省份已经做好2008年工作部署,陆续推进实施。以江西省为例,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门采取了“一降、二升、三提高、四扩大”等综合惠民有效措施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河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目标是年底前启动的城市居民参保率达五成以上,去年启动的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六成以上,并确保居民能够及时享受待遇。

日前,商丘、信阳、许昌、漯河等省辖市已经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会,意在部署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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