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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食堂禁售扁豆、猪肝和水发产品

  
作者:吴丽
发布日期:2008-10-17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吴丽 北京市教委10月15日公布2008北京高校食堂和学生公寓新标准,扁豆、猪肝和水发产品将退出高校食堂。

新标准明确指出,食堂禁止出售扁豆、猪肝两类高校食堂常见食品,另外水发产品也不允许出售,隔夜的米饭、茶叶蛋等剩饭菜严禁再次出售。炊事员售饭时戴口罩手套,且在每天上岗前进行身体晨检,并作记录。水发产品主要指水浸泡销售的干制品水产品,水浸泡销售的解冻水产品,水浸泡销售的鲜水产品以及类似的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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