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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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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茵栀黄注射液致一婴儿死亡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吴丽 山西太行药业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因存在不良反应致一新生儿死亡被召回。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证实,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有4名新生儿在使用山西太行药业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为071001)后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新生儿于10月11日死亡,3名新生儿已经痊愈。

山西太行药业在其网站发布应急措施说明,称10月16日公司接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电话通知后,当天已主动召回批号为071001的茵栀黄注射液,10月17日已主动暂停所有批次茵栀黄注射液的销售和使用。

经本站记者电话采访,山西太行药业一位刘姓工作人员介绍,公司自2007年10月开始生产茵栀黄注射液,其中90%药品已经销售并使用过,除此次事故外并未出现问题,目前送检产品已检项目全部合格。刘先生称公司副总16日当天既已赴事发医院,但医院并未出具患儿病例,太行药业无法获知所开药方,双方尚在协调之中。

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茵栀黄注射液26万支,已全部销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云南、陕西和宁夏自治区共8省(区)。目前,各地卫生部已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

该公司网站上称,“多年来,国家药监部门对我公司的药品抽检合格率均为100%,是山西省首批AAA级质量信誉企业”。

茵栀黄注射液为橙红色澄明液体,含茵陈、山栀子、黄芩甙等成分,具有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功效。用于肝胆湿热,急慢性肝炎等病症,并可治疗新生儿黄疸病。

中药注射液存在不良反应率高的弊端,如果患者输液时给药剂量较大、输注速度较快、溶剂选用不当、和其他药物配伍使用,安全风险均会大大增加。专家提醒说使用中药注射剂要掌握“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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