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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5
汪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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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我算是一个改革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汪言安

经济观察报:在“躲猫猫”事件中,有不少媒体评论你没有摆正官员和网友的身份,难脱“以权代法”之嫌,你怎么看?

伍皓:在这个事件处理中,对我身份的指责我不能接受。很多人认为我组织了网民参与调查,我就是网友角色了,其实我的QQ群是工作群,我也是以宣传部副部长的身份,协调相关部门的。当然我也像众多网友一样期待早日弄清事情真相,因为我也有强烈的好奇心。

指责我以权代法,是因为他们没有进一步了解情况。我们最初的想法是“躲猫猫”演变成公共事件以后,公众对事实真相的渴求非常急迫,所以宣传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尽可能还原真相。实际上网民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行程中,他们行使独立的调查权,并没有和我通气。网民和社会公众能参与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进步,宣传部门只是帮忙搭建了一个平台而已。我们确实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说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

经济观察报:你对这次处理的方式还是肯定的?

伍皓:是的。能在15天内让事情真相大白,网民调查委员会介入的积极性显而易见,这也是我实践公众参与的一次机会。当然还是有考虑不周之处,比如对调查团负责人的选择,一开始新闻处把名单给我,我就亲笔加上了主任风之末端,副主任边民。现在看来,应该在名单确定好后,由名单里的人来选举主任和副主任。如果有一个选举的形式,就会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有利于调查,从而消除大家的疑虑。

遗憾的是,我的第一次探索尝试就碰上了敏感的司法领域事件,如果是矿难事件,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批评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检讨,作为官员,我以为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解决好的事情,就没有履行行政程序向上级领导汇报。

经济观察报:3月7日,由于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和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同时缺席云南代表团举行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开放日活动,有媒体随即撰文指责云南代表也是在 “躲猫猫”,你们是否真的有避谈“躲猫猫”事件的“内部规定”?

伍皓:其实当天好几个省的省委书记、公安厅长都另有要务。至于7日的审议中没有代表谈及 “躲猫猫”事件,是因为当天的会议议程是审议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而不是审议“两高”报告,自然都是谈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如果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大谈司法问题,那才是“错位”。有些记者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弄清,自己的思维是错位的,还希望代表们也要随着他的思维转,也要跟着他错位。

当然,我不会像有些地方的新闻官一样,对负面新闻没有承受力,甚至一有批评报道就指责媒体和记者朋友“别有用心”。但我真诚地建议每一个新闻记者,不要在一些常识性问题上闹笑话。

经济观察报:在“躲猫猫”事件中,宣传部同事对你处理问题的方式怎么评价?

伍皓:由于网络民意的不可控,曾经一度失控的指责和批评声确实让我们感到压力,也有同僚批评我政治上太不成熟。我至今也想不明白的是,在一门户网站的一次网络调查中,竟然有80%网民反对我的这一探索方式。前两天,云南省主要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倒是肯定了我们宣传部尝试的积极意义,这让我看到了希望。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此事是否会影响你的仕途?如果再出现类似事件,你还会这么做吗?

伍皓:做了就行了,未来不可预知,也没想过那么多,我还是觉得我探索的方向和社会进步的趋势是一致的,我的决策很慎重,也广泛征求了意见,并不是拍脑袋出来的。我算是一个改革者,也期待社会能有更多善待改革者的态度,其余没有过多的担忧。如果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我不会像这次这样着急忙慌了,当然,也会继续秉承“舆论监督不能逾越于法律之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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