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小煤老板的索赔路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杨光 “政府关闭了我们的合法煤矿,却没有给出合理的补偿。”在蒙受损失之后,黑龙江、辽宁两省的数百名小矿主走上了维权之路。
曾为这些小矿主们做过法律援助的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杨志海律师说,几年来他们一直陷于这样的困境——走司法途径,法院对此类涉及煤矿关停的案件不予立案;与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地方政府认为国家未对关停之后的补偿方面做出具体要求,不予执行;上访高层,则一再答复具体经济措施由地方政府出台解决。
一方面,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导致对小型煤矿实施强制性关闭,关停任务层层下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执行关停政策后,善后工作难服人心,官商矛盾陡然加剧。小煤老板的索赔路将走向何方?
不停的整改与强行的关闭
“我是带着百万资金去投资的,西服革履,回来时却像被扒光了一样,负债数百万。”崔永刚说。
2001年携资金从哈尔滨去七台河勃利县投资煤矿的崔永刚,在前期投入200余万元后,预计年开采量可达到3万吨。由于黑龙江地区煤炭资源地层较厚,这在当时来说是一个政府鼓励的规模与产量。
崔永刚说,自从2001年3月进入煤炭行业后,他的煤矿就不断地经历着各式各样的整改。
从2001年开始,全国煤炭行业大整改,煤矿有两年没怎么开张。2004年接受检查,又开始安全验收,又整改一年。刚刚整改完成,2005年又开始整改。2006年9月,又被关闭到年底,紧接着就是2007年的彻底关闭。整改意味着投入,6年间经历了3次大的安全整改,先后投入的资金近千万元。
但没想到的是,在大量的投入之后,煤矿一夜之间被政府强制性关闭,崔永刚由此而欠下了巨额的民间债务。
勃利县富源煤矿矿长阎忠的经历与崔相似。阎的煤矿于2001年11月投资120万元兴建,年生产能力3万吨,中间6年时间只生产了不到一年,每年各种规费交了好几十万。阎忠说,前期投资基本用的是自己和家人多年的积蓄,2001年国家专项安全整改开始后,为了及早达标投入生产,更多的资金陆续投入进来,这些资金有来自亲朋好友的,有民间借贷的。他还把家里的两套房子也全部卖掉投了进去,总计有600多万元。
据当地煤矿主介绍,由于黑龙江省七台河、鸡西属极薄煤层,本来就产量低、效益差,多年来屡次进行整改达标一直未能正常投入生产,而在投入巨额资金后尚未收到回报的时候煤矿又被强行关闭,政府又没有合理的补偿措施,种种原因导致很多矿主负债累累、甚至倾家荡产。
在七台河地区2001年初投资的煤矿中,整顿(整改)和关闭贯穿始终。
据阎忠介绍,这些被关停了的小煤矿全部取得了2001年至2002年4月20日止参加的全国小煤矿专项整顿验收合格证,并于2002年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等5证。2002年,根据国家采矿权出让政策,煤矿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协议,并交纳了采矿权价款。
在取得了合法证件之后,2003年,七台河市开始安全质量标准化整改达标,2004年这些矿参加全国小煤矿安全基本条件整顿验收,经验收合格取得了省有关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经历了几次大的整改之后,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小煤矿整顿关闭文件,制定了到2008年小煤矿关闭计划目标,按要求,七台河市将由2005年的426处地方煤矿缩减至300处。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证照齐全的小煤矿逐步被强行关闭。
煤老板的夹缝生活
在七台河市部门小矿井被强行关闭后,七台河市煤炭工业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七台河市地方煤矿2007年关闭矿井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关闭矿井补助标准由20万元至120万元分为6个级别。“八项整改”基本完成的矿井可以拿到最高120万元的补助资金,资金的来源则由省市县1:1:1进行划分。
而对于这笔由省市县三级联合发放的补助资金,矿主们并不感到满意。
阎忠说,大家的矿井属于证照齐全、国家政策性关闭的矿井,国办82号和国务院安办19号等文件都明确要求,各产煤省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完善相应的退款、退费制度,同时推荐了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成都等省市对关闭煤矿进行经济补偿的做法。
“我们投入上千万,因政策改变而突然关闭后,只给我们几十万的补助,显然是不合理的,这对于我们来说更是杯水车薪,有的甚至连工人的工资都不够。”小煤矿主们说。
这些矿主投资的资金大多来自亲戚、抬款(高利贷),银行的贷款很少。一位徐姓矿主告诉记者,目前民间的高利贷每个人头上至少都是好几百万,一个月的利息就将近20万元。政府的合理补偿是他们最后的希望。
因不能接受补助标准,七台河、鸡西、双鸭山等地的矿主们,先后奔走于省、市、县三级政府之间,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国家没有出台详细的补偿政策,没有政策依据。
为此他们曾专程到北京凑钱请有名的大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得到的结果却是但凡涉及煤矿关停的案件,各级法院均不受理。
眼看在地方政府这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和重视,司法途径又走不通。于是他们联合了就近的几个地市遭遇同样命运的矿主们采取了最不情愿的一个方法,就是到北京上访。数十趟下来几大部委基本都跑遍了,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此类经济措施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上级部门并没有提出任何细则或配套政策,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
“我们认为也不能把责任完全推到国家政策没有细化的上面来。比如,黑龙江鹤岗市,他们在政策性关闭小煤矿的补偿问题上就处理得很好,评估之后平均每个煤矿补偿1500万到1700万元不等。而这笔钱也并非出自政府财政,而是由保留下来的煤矿分摊补偿费给关闭矿井,妥善处理了这个矛盾。类似的例子全国还很多。”一位刘姓矿长说。
左右为难的地方政府
“其实,我们一点都不想关闭这些小煤矿,它们都是合法的,并且证照齐全的。说实话,地方政府都想尽可能多的留下一些小煤矿,这对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都有很大帮助。再者,这些小煤矿都是矿主们倾家之力才办起来的,一下关闭了,很多人都会负债累累、很难再有翻身的机会,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勃利县煤炭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如是说。
一方面是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必须要关停3万吨以下小煤矿;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税收、就业等问题与之息息相关,关停意味着补偿,没有合理的补偿就必然导致企业与政府之间产生矛盾,并可能逐渐激化,工作很难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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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局领导强调,出于工作职责,他们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的政策调整,对于上级下达的关闭指标和任务必须完成。但出于情感方面,他们一点都不希望这些小煤矿关闭。考虑到现实情况,七台河地区是一个靠煤资源才发展起来的城,地方发展到今天离不开这些煤矿做出的贡献。
出于尽可能多保留一些的考虑。2006年七台河市政府下发了确保3万吨极薄层开采矿井安全的通知,出台了“八项整改”达标工作方案,全市小煤矿再次进入“八项整改”“改扩建”状态。
但没想到的是,2006年9月,政策突变,凡是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含3万吨)的矿井,各种证照一律不给年检及延续,同时“八项整改”停止。而在这个时候,很多矿井已经把“八项整改”的投资都投进去了,机器、设备也都做了更换,突然的停止让大家无法接受。
在停止“八项整改”的同时,七台河市政府下发通知,将已列入“改扩建”的矿井,并批复的,可按“改扩建”继续进行,尚未来得及批复的则一律停止批复。
而实际上,在2007年关闭的77处矿井中,已取得“改扩建”批复资格的部分矿井也被强行关闭。“由‘八项整改’而带来的二次损失必须由政府承担。若不是政府要求进行‘八项整改’,矿主们是绝不会再次往矿井上投大量资金进行改造的,现在进行了改造,政府又要关闭,我们的损失由谁补偿?”阎忠说。
可能的解决途径
据矿主们回忆,政府在关闭之前,并没有对矿井进行任何的资产评估或证据保全。
杨志海律师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政策性关闭矿井的配套政策及补偿政策不完备,甚至缺失,导致被关矿井得不到合理的、或趋于合理的补偿,地方政府则认为没有国家的政策依据,不予补偿,只进行象征性的补助。而在此事件中,地方政府在政策性关闭之前,又出台“八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的损失,并涉及行政侵权。
对此,七台河市煤炭局副局长于普溪表示,市一级煤炭管理部门也只是执行单位,对于具体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不知情。
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鸡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振林就国家政策性关闭小煤矿增加经济补偿额度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他说,2006年以来,国家对地方小煤矿实施政策性关闭。按照规定,黑龙江省3万吨以下规模的地方煤矿陆续关闭。但由于煤矿投资过大、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对煤矿业主的关闭补偿金额过小,导致煤矿业主情绪异常波动,上访事件连续发生,给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徐振林建议,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关闭矿井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省和产煤地市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地掌握被关闭小煤矿的资金投入、生产时间和因政策性关闭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等情况,必要时可委托评估公司对矿井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相关部门应统一制定切合关闭矿井实际的经济补偿政策,针对2006年以来被政策性关闭的地方矿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明确国家、省、市、县(区)政府分别应该承担的补偿额度或比例,落实补偿政策。另外,仍然建议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作为政策性关闭小煤矿的经济补偿资金,并考虑对政策性关闭矿井落实增值税返还政策等补偿办法。
针对徐振林此项提案,财政部于今年6月28日作出了书面答复,其中提到财政部、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研究决定在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预算中安排资金,重点对按期完成整顿关闭煤矿计划有关省区市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奖励。据消息人士透露,此专项资金将达到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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