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计局调查:7成家长认为教育费太高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韦承武 国家统计局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高昂的教育费用已成为有适龄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项沉重的负担,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补课费、择校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同时在近日央视曝光的八条“教育潜规则”中,几乎均涉及到金钱问题。
据调查者介绍,此次调查的范围为黑龙江省16个市县的1220户家庭。受访者具备三个特点:一是受访者所属单位类型分布比例较为均衡。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职工、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私营或个体经营者都占一定比例;二是受访者文化层次较高。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仅占15.3%,其余均为高中、中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受访者家庭人均年收入在高、中、低水平均有分布,其中2万元以内的占26.8%、2万元至3万元占35.0%、3万元至4万元占21.5%、4万元以上占16.7%。
调查显示,有70%的受访者认为教育费用支出过高。子女平均每人每月消费金额在600元以内的占37.4%,600元至800元的占23.8%、800元至1000元的占18.9%、1000元以上的占19.8%。家庭子女平均每月消费的金额占整个家庭收入的比重最多占四分之一以上。
近日,央视曝光了八项教育“潜规则”,择校、择校费、奥数、升学率、重点班、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培训班这8项几乎均涉及到金钱问题。
潜规则一:免试就近入学——却争相择校
国家教育部早在1984年就出台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要坚持让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禁止招收跨区择校生。但时至今日,择校现象在各地依然存在。很多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入读心目中的名校,有的提早一年就开始活动,有的变相买学区房、外挂户口等,连带影响房地产市场。有些二手房虽然和同类小区只相隔一条马路,但因为圈进某些名校学区范围,往往身价倍增,每平方米能相差2000多元。
潜规则二:择校费名亡实存——且都是“被自愿”
教育部1991年就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明确“学校不得因学生家长缴不合理的费用而拒绝学生入学”。然而,每每开学之时,这种名义上已经消亡的择校费现象往往“死灰复燃”。
而普通老百姓最痛苦的还在于“被自愿”,为了让孩子上个好学校,家长们除了花精力托关系,还要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学校收了你的钱,你还得感恩戴德,承认是“自愿”捐助的。
潜规则三:叫停奥数——又现希望杯
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教育厅2005年就出台规定,明确规定停止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活动。然而,杭州等地市场上,针对中小学生的奥数培训并没有停止,依然存在。疯狂奥数,停了华杯赛,又出现希望杯。题型类似,老师老面孔,让人产生换汤不换药的感觉。
潜规则四:禁止以升学率排名——各校却以此争第一
教育部198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就提到,“只抓考分,只抓少数尖子、忽视大多数等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
潜规则五:不得分重点班——就建创新班
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的素质教育新规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但事实上,各学校分快慢班现象依然存在,无非名目上隐晦多了。
潜规则六:节假日不得违规补课——换个地方继续补
严禁节假日集中补课,这一条也明确写在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的文件里。然而,放眼今年暑假,许多中学都开办了初三和高三补习班。学校开办补习班,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有的让学生写保证书。
潜规则七 :禁止有偿家教——你的学生我来教
最近浙江省政府刚刚向人大提交了一份义务教育条例的草案,里面就提到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但很多学校老师认为,这事并不可行,有时老师自己也不想补课,可家长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到他家,实在是盛情难却。另外,为市场需求和掩人耳目,你的学生我来教,我的学生你来教。
潜规则八:不得办全日制培训班——集体易地补课
教育部1988年出台的规定中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形式举办全日制升学复习班”,但学生易地集体上培训班的事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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