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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等警员涉入王天伦案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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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
2009-12-08
张晓晖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12月8日上午,原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伦“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审,检察院的一纸诉讼,将文强等若干警员涉入王天伦团伙的一桩命案细节公布于众。现摘录如下:

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书的第19页上,写道:2007年9月初,重庆公安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以侦查潘桂生命案为突破口,侦办以王天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将涉案的被告人张应、王洪伟等人抓获归案。

被告王天伦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使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脱法律制裁,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李志(另案处理),请托李志找相关办案人员打探案情。为此,被告人王天伦在重庆市渝中区妇产科医院送给李志现金人民币10万元。李志收钱后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民警周洪平(另案处理)帮忙了解案情,并送给周洪平现金人民币3万元。

2007年9月11日上午,被告人王天伦找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另案处理),请托其帮忙找人了解此案,并送给其现金人民币2万元。杨智随后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民警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肖英(另案处理),杨智在肖英办公室内送给肖英现金人民币2万元。

2007年9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的董事长李劲松(另案处理),出资人民币50万元让李劲松找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另案处理)等人帮忙了解此案。李劲松遂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另案处理),拜托其找文强帮忙摆平此事。

之后的一天晚上,李劲松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蛇餐馆送给文强现金人民币20万元,请托文强利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王天伦涉嫌的潘桂生命案提供帮助。之后,李劲松又在自己位于重庆市高新区劲力酒店的办公室,送给黄代强现金人民币10万元,请托黄代强利用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王天伦涉嫌的潘桂生命案提供帮助。

文强收受王天伦通过李劲松所送的财物后,向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相关领导和办案民警施加影响,并安排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将该案移交给黄代强分管的三支队办理。黄代强收受王天伦通过李劲松所送的财物后,不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中断该案侦查活动,导致被告人王洪伟在做出有罪供述后仍被决定取保候审,致使被告人王天伦和王东明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脱法律制裁长达两年之久。

……

短短不到千余字的控诉材料显示,包括文强在内的总计6名警员涉嫌受贿、包庇、纵容王天伦黑社会组织团伙。

这也是文强相关的“涉黑”罪证第一次在案件公审中出现,王天伦当庭供认行贿事实,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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