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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农民工落户:同城异“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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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2010-02-23
陈周锡
提示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颁布结束了建国初期人口自由迁徙的历史,此后在户籍的约束下,“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成了中国人习以为常的生活轨迹。日前,部分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已经放开,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也推出“户籍新政”。但户籍整体改革依然如“坚硬的稀粥”,破冰之路任重道远。更多户籍相关的文章,请点击《呼吁户籍新政》专题。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周锡 半年前,刘国彦夫妇把户口从安徽阜阳农村迁到了南京市区,这对农民工来说,本是一件兴高采烈的人生大事。

可如今,刘国彦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同样为南京市的城镇居民户口,他却不能和城镇居民一样同等享受医疗及养老保障。

刘国彦1991年来到南京,经过18年的奋斗拼搏,建立了南京康润蔬菜有限公司,拥有海南、山东、内蒙古、江苏四大蔬菜基地,2008年度他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去年7月成为南京市农民工落户第一人。

据了解,2008年南京有50人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农民工称号,除刘国彦外,其他优秀农民工至今未能办理过落户手续。

落户难,享受同城待遇更难

2008年11月,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南京市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民工,可自愿申请落户南京市城镇户口。

刘国彦夫妻2009年年初提出落户申请,7月拿到南京居民身份证。

之前刘国彦一直没有参加社保,按照南京市规定,参加社保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障。如果刘国彦推迟至65岁退休,也只有12年的社保缴纳期,已无法以“城镇居民”名义参保。去年8月开始,刘国彦以自己公司南京康润蔬菜有限公司的职工名义,每月缴纳社保、医保、养老金300余元,“这样我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到八九百元的退休金。”

然而,他夫人因年满55岁,到了退休年龄而无法参保。刘国彦说,老婆现在成了“黑户口”,不仅没有城市福利保障,连农村最基本的保障也没了。

让刘国彦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因急性肠炎住院观察,由于医疗保险还没来得及补上,结果看病全得自己掏腰包。刘国彦说,他不在乎养老、医保这几个钱,但他很在乎城市对他的认同。

刘国彦也很焦虑孙辈的教育问题。由于三个儿子均已成家,不能随之落户,因此,孙子、孙女在南京读书,待遇依旧等同于农民工子女。去年他的大孙子上小学,光择校费就花了15000元。以后还得回乡就读高中。

刘国彦说,落户带来了一些小便利,一是家里装宽带,可直接用他的身份证去登记;二是家里买了台电视机,凭他的身份证在南京领取400多元的补贴。“可这些都是表面的,并未解决实质性的保障问题。”

刘国彦说,农民工对城市保障寄予很高期望,但城市还没有为农民工落户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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