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深圳近六成企业存在就业歧视
申兴
16:49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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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申兴 5月12日,致力于倡导就业平等的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发布了五万余字的《深圳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被调查的公司中有近六成的公司存在就业不平等的情况,尤以健康、性别、年龄、地域、以及相貌等五大类最为突出,服务业歧视现象最为明显,而女性就业环境尤其亟待改善。

该项调查研究历时5个月,通过对深圳103个行业1560家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进行的网络调查及电话调查发现:深圳企业普遍滥用“用工自主权”,在招聘员工时,常常提出一些和工作岗位职责无关的苛刻要求,从而造成严重的就业歧视状况。

服务业就业歧视突出

调查人员发现,深圳就业市场存在着普遍的就业歧视现象,各种名目的歧视以貌似“合理”的“面目”存在于企业招聘信息之中。在不考虑学历限制因素的前提下,仍旧有868家企业存在就业歧视状况,占被调查企业的近6成。

在这868家企业中,67.86%的招聘岗位对年龄进行了明确的要求,使得“35岁以下”成为求职者最常面对的门槛。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外形、性别、健康、以及户籍和地域等四个方面。分别占歧视企业的37.33%、20.16%、13.13%、5.99%。

调查显示,健康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外形歧视、户籍和地域歧视这五大类被普遍认为的歧视在深圳的企业招聘行为中均存在,不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各种类型的企业均存在就业歧视,甚至同一家企业存在多种类型的就业歧视;就业歧视也存在于各个行业中。而通过对性别、年龄、外形等歧视状况的分析发现,这些歧视在服务业中尤为突出。例如,对身高有限制的岗位主要集中体现在服务性行业。其中服务类(包括营业员、保安)所占比例为38.46%;行政类(前台文员、秘书)所占比例为41.03%;销售类所占比例为11.11%。

报告认为,这种就业歧视状况的出现与深圳的劳动力市场特点有关:在服务业较为发达的深圳就业市场,面对大量涌入深圳的年轻劳动力,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性别、年龄、外形要求尤为严格。调查还发现,性别歧视是广泛就业歧视的根源之一。虽然对女性的歧视在从业数量上没有表现出来,但在就业质量上女性却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女性往往更多地进入低层次的职业层次,而正是这些在技能要求不高的职业层次的岗位中,往往对年龄、外形的要求要更多,从而也间接表现为性别歧视。

此外,以女性的不平等就业环境为基础,还产生了诸如对年龄、对学历、对身高、对相貌的要求,而其中多数与应聘工作岗位职责无关,并不是工作岗位所必须。因此,报告称,提高女性的主观能动性,创造平等的性别就业环境是反就业歧视的根本路径之一。

究因:法律有缺失

《调查报告》认为,深圳的就业歧视现象存在着特有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原因,另一方面在于社会的原因。

在法律方面,《调查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有一些针对特定主体的保护性立法,却并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而当前仅有的一些反就业歧视立法和政策却又表现的原则性太强,可操作性较差,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这样就注定反就业歧视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报告强调,更为严重的是有一些立法本身就存在歧视性,对于这种“法定歧视”,劳动者便不可能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

深圳衡平机构总干事郭彬表示:“广东省是我国最大的劳动力输入省,深圳更是劳动力进入广东后的首选城市。”“调查结果令我们惊讶,尽管深圳有关部门在保障就业平等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就业歧视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他说。

民间反歧视公益人士、耶鲁大学访问学者陆军认为,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很重视平等就业的法制保障和观念倡导,不仅体现在大量的反歧视立法方面,而且许多国家设有促进平等就业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专门负责反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工作和反歧视宣传工作。“深圳毗邻香港,在适当的时候应借鉴香港的制度经验设立平机会,充分发挥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提高反歧视意识。”陆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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