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一司长遭郭京毅检举获刑12年
张然
11:23
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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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据《京华时报》报道,因原商务部巡视员郭京毅的检举揭发,原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于2008年底被纪检部门带走并接受调查。日前,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已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报道,2008年底,许满刚因涉及郭京毅案,被纪检部门带走并接受调查,此后被对外宣称“休假”,再也没有回到工作岗位。

司法材料显示,2009年3月27日,许满刚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逮捕。12月16日,许满刚被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检方指控,许满刚在2005年至2008年间三次受贿达300余万。2005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伙同郭京毅,在外管局管理检查司对一家大型民营燃气企业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一事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欧米茄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港币310万元,折合人民币287.8万余元,共计290.7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间,许满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广东分局对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进行查处一事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9.1万余元。

2007年至2008年,许满刚在北京北科麦思科公司补办外汇手续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商通购物卡”5张,共计5万元。

最终检方认为,许满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他在受审时对指控全部认可,并且主动交代其他人员涉嫌受贿的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做出从轻判决,判处许满刚有期徒刑12年。据报道,宣判后,许满刚未提出上诉。

2008年8月13日,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宣布“双规”,随后将许满刚受贿行为检举揭发。2009年5月12日,郭京毅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法院认定郭京毅因受贿845万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5日有消息称郭京毅已经正式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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