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制订高温津贴政策 大多缺乏强制性
周靓
10:12
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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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靓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昨天(7月5日),人保部专家建议,应当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建立增长机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正研究制订今年的高温津贴政策。目前,北京执行的是2007年制订的高温津贴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孙群义认为,近两年,各地区都出现了物价上涨较快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对于高温津贴的数额应当设定及时调整的机制,适当上调。不过,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具体调整机制仍应由地方制订。

他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强制性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执行,不过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确实没有规定罚则”。

针对近日暑期高温天气,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发布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提示,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施工单位,室外温度超过35℃时,应合理调整职工工作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尽量不安排露天的长时间作业。在作业场所、休息室要配备常用防暑降温用品,室外作业现场要提供避暑空间,准备充足的清凉饮料等。

据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门人员介绍,关于高温津贴,目前各省市自行出台地方法规,且大多缺乏强制性。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人可找工会反映,工会协调无果时,可向各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北京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总工会还没接到领不到高温津贴的相关投诉。”

北京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秘书长刘永泰则表示,高温劳动保障涉及民生问题,有必要建立明确的全国性法规,至少该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进行必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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