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对市场经济意义重大(2)
张邦松
09:51
20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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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媒体监督必须存在。相比之下,到目前为止有多少上市公司作假违规是通过监管部门先披露出来的,有多少是媒体先发现、揭露的?很明显,绝大多数的财务作假、金融欺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案例,都是媒体先报道出来,监管部门再去管。

因为这里面很明显是有不同利益驱动的,所以简单地依赖监管部门肯定是不够的。本来法院可以起一些作用,但即使是正常运作比较可靠的法院也都是被动的,因为没有人起诉的话,法院不能够对作假、欺诈、关联交易作出制裁。必须有受害者去起诉的时候才有可能做这样的事。

你们同事被通缉就更进一步说明实际上在中国仅仅靠法院体系做到保护千千万万个股民利益都不可能的。你们去做报道的时候,他们都可以动用公检法的力量去通缉、追捕。这个是法制不可靠,公权力霸道的最极端的表现。

新闻自由度越高,市场发达度越高

经济观察报:你最先写这些文章的时候是从理论上来论证的,具体是些什么理论?怎样得出这些结论的?

陈志武:就是刚才讲到的阿克洛夫的一些理论,只不过做了一些延伸,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远远比其他商品市场上作假欺诈的空间大很多,而信息的透明、充分、准确这些也比其他市场更有必要。我研究了45个国家,新闻自由度越高的,他们的市场发达度越高,透明度越高。换句话说,他们的股票资产是良币驱赶劣币的市场。

在中国,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度远远不是我们期望看到的那么高,比如最近唐骏的假学历的丑闻出来后,新华都的股票价格根本没跌还涨了一点。股市根本已经麻木,无法通过对信息的正确解读来定价。这意味着中国的股市是一个劣币驱赶良币的地方。这就是阿克洛夫讲到的柠檬市场的特征之一,即市场没办法区分好坏,好的也是这个价格,坏的也是这个价格。这样一来逼得好的公司没必要做好了,反正市场也没法把好的区分出来;而坏公司就受到鼓舞,慢慢把好公司也变成坏公司。

所以新闻媒体的报道一个直接的好处就是,把信息的充分度、准确度尽量地提升到一个足够的水平,让股市的投资者尽可能地有这个信息基础去区分好和坏,把股市从劣币驱赶良币的市场变为一个良币驱赶劣币的市场。这种转变和发展如果没有自由的新闻媒体是不可能出现的。

经济观察报:在发达国家,新闻媒体某种程度上是资本市场制度设计的一部分,在中国应该做出怎样的调整,以便让新闻媒体更好地对这个市场发挥作用?

陈志武:希望相应部门能够重视一下,原来基于政治方面考虑的新闻管制体系必须要做出调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发展,新闻媒体如果不能放开,很难有一个好的发展环境。

中国的新闻媒体对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立法层面可以修正,比如“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这样的条款,这个是很荒唐的刑法条款,公安局检察院却可以依据这条法律拘捕记者。所以,第一步可能要做的是公检法要认识到新闻自由的重要性,第二步是全国人大要修改法律,特别是刑事犯罪的法律。即便是有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话,一般的也是作为一个民事责任,通过民事诉讼来进行而不是一个刑事责任。这个区分要非常严格。

另外,三五句话就可以写一个诉讼,然后把媒体逼到花几个月的时间来应对的地步,这个成本很不对等。在中国,媒体被诉讼基本上是败诉,而且举证责任在媒体这一边,这非常不合理。在美国,个人或法人起诉媒体败诉率是超过90%,在中国正好被颠倒过来。

(实习生杨希越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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