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更严厉楼市调控政策
汪雷
2010-10-0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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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雷 据媒体报道,上海进一步紧缩楼市调控政策,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与此同时,上海相关部门表示,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的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上海市政府7日下发的文件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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