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火灾遇难者每人将获约96万元 最小伤员已出院
陈哲
2010-11-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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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哲 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11.15”特别重大火灾第二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赔偿以及受伤人员情况进行了最新的通报。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和上海市卫生局长徐建光出席了会议。

遇难者不分户籍每位赔偿96万元

张仁良会上介绍,上海市决定,对上海胶州路728失火大楼、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根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赔偿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帮扶等赔偿31万元。非上海市和上海市户籍遇难人员按照同等标准赔偿。

在伤残赔偿方面,将通过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进行赔偿。

房屋将按市价进行全额赔偿。财产赔偿将通过购买服务中政府委托和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当记者问到施工方将会承担哪些具体责任时,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国务院调查小组仍然在沪对失火施工方的责任方面做进一步调查,调查结果将会向公众公布。

张仁良介绍,上海市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另外两栋大楼常德路999号和胶州路718弄2号,已经开始做居民的回搬工作。失火大楼正在进行外墙清理工作和专家组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待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出来之后,再决定这座大楼的命运。

遇难者名单公布征求家属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长徐建光表示,失火大楼的目前确定有58人遇难,其中男性22名,女性36名。有57名遇难人员已经确认身份,还有1名遇难者身份还在确认中,根据遗体所在位置和其他情况初步判断,这名遇难者可能是,有关部门上报失踪的日籍人员。

目前住院的66名伤员总体情况趋于平稳,目前分布在瑞金、长海、长征、华东、静安、武警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

其中有14名重症患者,实行气管切开的有11名,目前仍使用辅助呼吸及治疗的有4名伤员。火灾中最小的3岁的伤员19日已经出院。

关于遇难者名单的公布问题徐建光说,上海市政府认为需要充分尊重遇难者家属的意见。据初步统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遇难者家属不愿意公布遇难者名单。但上海市方面已正式将名单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在沪调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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