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输血艾滋感染者进京维权
田鹏 李论
2010-12-0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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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鹏 实习记者 李论 1130日,来自河南郑州、平顶山、驻马店、信阳等地众多因输血、献血而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在北京举办了媒体见面会。他们解释,这次来到北京主要是想向政府寻求解决艾滋病带来的生活和就医难题的办法,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给予医疗和经济帮助。 

进京维权 

“我希望国家能够给予经济补偿,我实在承受不了太多的外债。”来自河南鲁山的刘女士哭道。她和丈夫在1996年因献血而感染艾滋病,2004年发病并查出患有艾滋病。 

孙亚,一个14岁孩子的父亲,他的孩子2002年在北京的一家医院输血小板,一年半后得知感染了艾滋病,而此时已是晚期。他放弃了自己在工厂技术与管理的职位,和妻子一起一边照顾伴有癫痫并发症的儿子,一边诉讼争取权益。孙亚表示,起诉不是目的,他最希望北京这家导致孩子染病的医院承担儿子正常的治疗费用,为孩子争取点时间。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为治疗花费了将近15万元,这些钱全部来自自己以前的积蓄和兄弟姐妹的支持,现在一家人靠着城镇每月300元钱的低保和家人的帮助生活。 

如果不是在这个场合见到,一般人不会了解他们患有艾滋病。他们中的很多人也是直到发病,才通过检查得知已经感染了艾滋病。 

来自平顶山的梁国强1995年曾和爱人进行过多次献血,当时我们国家还实行义务鲜血的政策。虽然名为义务献血,梁国强坦言,这其中也有经济上的考虑:一次献血50元钱,而做小买卖的他当时一个月的收入也只有100元钱。1998年底至1999年初妻子出现病症,被检测出患有艾滋病,自己也在随后的检测中查出患有艾滋病。而在此之前的四年里两人完全不知情,期间也进行过多次献血。 

另一位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妇女曾在1994年献过血,直到2001年发病才得知感染了艾滋病,第二年丈夫因艾滋病去世。她在2000年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母婴途径传给了刚出生的小女儿。在女儿三岁的时候她双目失明,“孩子很懂事,十岁就知道帮我洗洗衣服、干干活,”她一度哽咽不能说下去,“我还有一个16岁残疾的儿子,他没有感染,现在在外面打工赚钱供我治病”。 

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出台,标志着我国献血从义务献血制度走向无偿献血,极大地降低了通过血液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概率,到目前为止血液传播已不再是国内主要的传播途径了。但是,早些年因献血、输血而感染的艾滋病患者如今大多已进入发病期,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和小城镇,心理压力大、医疗条件差、生活补贴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 

告知即远离?隐瞒即保护? 

“村委会把我们艾滋病人的名字以低保名单的形式贴了出来,村里的人都知道我患了艾滋病”。一位四十多岁来自河南平顶山的男性艾滋病人哽咽着说,“以前玩的比较好的朋友都不理我了,小孩子也不到家里来玩了。村里的人歧视我,这种歧视带给我更大的压力和负担,我感觉生活没什么希望了”。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三种传播方式。日常接触、握手、拥抱均不会感染艾滋病,但依然有很多人“谈艾色变”,“艾滋病”成了把患者和正常人区分并“隔离”的标签。 

爱知行认为,部分地区强制检测、随意告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只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误解,不利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自愿检测、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应该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 

“我没有告诉村里其他的人我患病了,但是我自己会注意,”河南驻马店的皮景虎说,“和村里人闹的时候会注意不能破皮,平时干农活的时候哪里破皮了就自己用纱布包扎上,用土把血埋上。”皮景虎的妻子2004年因艾滋病去世,这件事村里的人都知道,皮景虎为了依然能够和村里的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坚称自己没有染病。“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患有艾滋病),有了小病我就自己去医院买点药。” 

妻子去世后,村里有人给皮景虎介绍对象,但都被他谢绝了,“我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知道这个病是怎么回事,我不能害了人家。”他比其他同行的人要乐观和开朗些,“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的,我有信心。”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郝阳认为,存在感染艾滋病风险的人应该多做检测。实际上,不知情的患者传染给他人的情况要远大于知情患者。 

艾滋病患者难逃被歧视的命运 

“我想要看口腔的病,第一次去时,医院的主任给我开条说艾滋病患者可以免费直接去看病”,河南的艾滋病患者刘军红告诉记者自己的经历,“但是到了口腔科后,那里的医生告诉我,我和普通患者用的针管不一样,普通人的要100多块,我的要500多块。我说五百多块也看,但是他又以现在没药为由,要我过一段再来。后来我自己花钱去挂号,不告诉他们(医生)我有艾滋,但他们好像认识我,问我是不是得了什么流行病,最终还是没有给我看病。”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但显然在现实的就医过程中,艾滋病患者没能得到正常的对待。 

近日,由中国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公布的全球首份有关艾滋病歧视状况的报告也证明了这一点。报告显示,有1/4的医务工作者对艾滋病患者也表现出歧视,甚至有医生拒绝提供普通的医疗服务。 

艾滋病患者隐瞒自己的病情看病是被迫的自我保护,但这种隐瞒也导致了医生和其他求医者感染艾滋病的风险。任何一个生命都值的尊重,如果就医歧视一直存在,这种现象也可能跟着一直都得不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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