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吴清辉:应建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条例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洁 香港与内地的合作,早已从经济走向更广泛的社会、文化、教育等层面。而在去年,教育产业更成为粤港合作框架中两地合作的重点。“我们的教育需要多元化”,全国人大代表、港区人大副召集人吴清辉说。
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校长吴清辉对香港和内地教育有着长期的研究。比较两地教育,他深有感触,“与香港相比,内地教育虽投入不少,但学校的模式和类型比较单一,缺乏多元性,学生没有多余的选择,不易发挥学生的潜能。”
他指出,国家确定将GDP的4%投入到教育发展中,这种“约束性”是很有益的,香港特区政府目前都未做到这样的承诺。但这样的教育投入在全球来讲仍是属于最低投入的群体。
谈及内地办学,他说:“希望把珠海学院办成一流大学。但一流大学不是指规模大,而是指要成为不同类型中的一流大学。我们的类型是属于‘博雅型’的大学,并非传统综合性的巨无霸。这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也做不来。”
对于进入内地6年的办学经验,吴校长说,香港院校来到内地办学,都是参考《中外办学条例》。“当时我们进入内地时,教育同意我们不是‘外’,因此不是完全依据条例来参考。而在进入内地初期,国家采取‘先行先试’的政策,是个很好的做法。”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港校进入内地,他认为,不能再简单“参考中外条例”,而应该建立专门的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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