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漏罪案4月19日开庭 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起诉
张晓辉
2011-04-1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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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本网记者得到消息,北京律师李庄漏罪案将于4月19日开庭审理,地点是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李庄家属表示,目前李庄漏罪案的辩护律师仍然未能最终确定。此前一审、二审中为李庄辩护的律师高子程、陈有西,可能不会继续出现在李庄漏罪案的辩护席上。

记者未得到证实,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是否仍然安排审判长付鸣剑、审判员黄炼等一审时候的原班人马,再审李庄。

本网记者拿到的李庄漏罪案的起诉书显示,此次再审李庄,是追究李庄于2008年7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孟英挪用资金罪一案中,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庄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李庄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其在金汤城公司投资款改为自己提供给孟英的个人借款。

起诉书共两页,只有一项罪名,与此前重庆官方透露的两项罪责有较大出入。此前重庆方面公布,李庄还犯有合同诈骗罪。但此项罪名,没有出现在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

重庆方面负责李庄漏罪案追诉的检察官为检察员何明中、代理检察院孙琳和陈荣鹏。

李庄漏罪案再一次在法学界、司法界引发巨大争议,由于此案关系重大,李庄漏罪案的辩护律师一度组团参与,但至今未能敲定名单。

本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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