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名法院人员确认系被自制爆炸装置炸死
周靓
2011-05-0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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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靓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 5月3日,吉林省吉林市警方向媒体透露,吉林市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自家楼下开车时,被一自制的爆炸装置炸死。现警方悬赏20万元寻找此爆炸案线索。

之前,今年4月14日上午7点49分,吉林市高新区光明新村小区一起爆炸杀人案,系犯罪嫌疑人用旧的5公斤小液化气罐自制成爆炸装置实施杀人。该市丰满区法院办公室主任赵某下楼上班时,在挪动车前一小型液化气罐时,突然发生爆炸,赵某当场被炸身亡。

经警方调查,认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具备有接触雷管的条件,并懂得一定的爆破知识。同时,该人还应该具备水电焊技能,会电气修理,懂得电路知识,以汽车电路修理为主。

警方表示,为及时破获该起爆炸案,警方现面向社会悬赏爆炸案线索,对于提供线索直接破获案件者,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20万元,并负责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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