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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院”今天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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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0-12

经济观察网讯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将首度传唤马英九出庭。马英九律师团将以检方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的标准,主张马英九根本不应被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高院”今天主要进行的准备程序,除确认检方上诉理由及范围,也将确认检辩双方要“台高院”调查的证据事项,并尽力排定全案审理时程。

由于检方以马英九去年在台北市议会的答询,认定马英九早知道特别费是公款,律师团因此拟传唤台北市府相关证人,证明马英九是在去年特别费案爆发后,才询问主计、会计单位有关特别费的相关规定。

律师团指出,马英九当时还曾问及公益捐款可不可算是特别费支出,主计、会计相关人员都肯定表示,公益捐款可列为特别费支出;因此马英九面对外界询问,才会强调特别费是公款,他的特别费已花光等。

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8月14日上午对马案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同案被告余文被判刑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全案经检方与被告分别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9月3日以计算机抽签完成分案,由庭长刘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和陪席法官王敏慧组成合议庭承审。(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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