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弊案二审被判20年 吴淑珍14年
张然
10:52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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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据中新网援引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1日上午10时许对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等6大弊案二审宣判,法院改判陈水扁有期徒刑20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改判14年。

11日早上,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六大弊案二审宣判,陈水扁及其妻均被改判,在此之前于去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

此外,6月8日,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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