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决定逮捕中国渔船船长
陈平平
2010-09-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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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平平 7日,中国拖网渔船在钓鱼岛两度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相撞,日方决定逮捕中国渔船船长。

据共同网报道,9月7日,在钓鱼岛(日称尖阁诸岛),中国拖网渔船两度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那国”号和“水城”号相撞。

日本海上保安厅7日晚间决定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中国渔船船长。日本政府高官7日晚间表示,将把中方船长“带到最近的检察机关或是警察机构,按照日本的程序加以处理”。

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审议官北野充7日召见中国驻日大使馆公使刘少宾,对此表示遗憾。北野指出:“这是渔船进入日本的领海非法作业的事件”。

中国外交部表示,中方严重关切此事件,并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7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们要求日本巡逻船不得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所谓‘执法’活动,更不得采取任何危及中国渔船及人员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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