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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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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出租车停运事件始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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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营运不足还本

官方资料显示,城市人口仅60万人的银川市拥有各类出租汽车4837辆,其中小公共汽车280辆,其他出租车4557辆,出租汽车公司23家,从业人员近万人。

同时,银川近年来从事出租车行业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该市金凤区的调查显示,该区656辆出租车中,失地农民经营的有255辆,下岗职工经营的有140辆。

在当地,出租车行业利润虽然不高,但收入比较稳定。一位车主介绍,出租车牌就此被炒热,此前价格最高炒到了13.8万元,再加上购车支出10万多元,要使一辆出租车在路上跑起来最少需要20万元。

鹏达出租汽车公司的张师傅2002年3月从市场上花6万元买了车户,两厢富康车又花了他11.5万元。

“看到新规定,我简直精神崩溃了。”张算了笔账,一辆出租车起步价5元、每公里1.2元,如果24小时不停每天平均能收入250元左右,除去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等各种开支,车辆月均收入约2000元—2500元间,加上修车、罚款等开支,年纯收入约2万元。

如果按新规定,张跑了两年的富康车还有8年经营权,他甚至不能收回贷款买车的本钱。

另一些出租车车主说,2001年银川曾全面更新面的车,很多离报废期还很长的车就报废了,大家当时就指望车户升值了。如今银川出租车营运环境已经市场化,但政府应考虑老业主市场培育的功劳,不该一刀切。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车主既无养老保险,又无医疗保险,很多人已把车户看作保险底单,如果经营权一旦收回,他们将直接面临生存问题。

集体停运事件的发生和平息

对于停运事件,银川市官方的定义是“部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营运人员上访”。

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白建平介绍,7月28日新规公布后,29日上午8时左右,20余名出租车经营者和营运人员聚集在市政府门口,手持《银川晚报》发泄不满,并有个别人员煽动途经政府门口的出租车营运人员及过路人员参与上访活动。

至当日14时,约有300名出租车汽车司机打着“强烈反对政府滥用行政职权侵害公民财产权”标语,沿解放街自东向西行进,最终到达自治区政府门口并将道路非法封堵。

白建平说,7月30日清晨6时许,约有180名出租车经营者开始在北京中路贸易港路口拦截过往出租车和中巴车,并阻塞交通。当日上午11时,大量的出租车经营者将自治区政府路口封堵,其后上访人员又将银川市区14个主要路口非法封堵,造成市区交通严重不畅。

从7月29日起,上访的出租车司机只要见到街上运营的出租车和小中巴,就会扔抛石块和矿泉水瓶子进行袭击。一些出租车司机说,大家都在自发地争取自己的权益,极少数司机却趁机营运,自然引起同行愤怒。

据银川市政府文件,截至8月2日,全市共有83辆车辆被拦截和打砸,其中被打砸的45辆,有12名司机和乘客被打伤,共抓获闹事嫌疑人员127人,已依法处理75人,其中依法逮捕4人。

有市民称,8月3日上午,全市交通已基本恢复,但自治区政府门前还有几十名出租车司机上访。下午,上访活动才全部结束。

与此过程相伴随的是官方的斡旋行动。

7月30日晚,银川市政府曾发布通告,表示原定于8月1日实施的《办法》、《规定》暂缓执行。但不少出租车司机仍心存疑虑。

7月31日,银川市副市长陈银生在长城宾馆小礼堂与出租车司机进行对话。但到场的一位车主说,当时副市长并没有回答司机所提出的问题。

8月1日,《银川晚报》刊登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白建平答记者问,再次重申“在新办法出台前,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同日,银川市市长刘学军发表电视讲话,向因停运而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8月2日早晨,副市长陈银生再次与100多名出租车经营者代表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对话。

当晚,200多名来自全市23家出租车公司的经理和出租车司机,聚集银川市政府礼堂参加会议。市政府再次发布通告,明确表示《办法》和《规定》不再执行,继续执行原有的出租车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这一通告得到了出租车行业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8月4日,银川市政府秘书长白建平对记者表示,两条新政策不再执行,只是出于大局的考虑。废除新政策并不代表政府承认了出租车经营权无期性的错误认识。

“最快今年年底,最晚明年,新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最终还是要出台,届时政府会充分考虑广大业主的权益。”白建平说。

新规出台前曾遭激烈反对

来自银川市建设局的消息显示,上述两份引起轩然大波的文件出台之前,银川官方并非没有了解过民意。

3月15日开始,市建设局组织了10个调研组在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中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共收回征求意见表近1200份,有1500余名出租车业主参加了调研会议,占整个行业业主的31%.但业主几乎都反对政府将经营权收回。

根据建设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调研中业主反映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企业管理薄弱,协会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二、政策宣传工作的滞后造成了经营者对经营权认识的不足。

4月初,银川市建设局由副局长带队分别对西安、太原、长春、吉林、杭州、南京六个城市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8天的调研。不久,银川市建设局副局长李建春组织机关科室起草了《办法》、《规定》的第一稿。

6月22日,市建设局局长蒋光临主持召开了业主代表座谈会,23家公司各派一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经营权的使用年限规定为8年太短,经营者难以收回成本。业主要求“四个不变”,即有偿使用标准不变、转让方式不变、更新政策不变、使用期限不变。

7月7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白雪山主持了各出租车公司经理、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就即将出台的《办法》、《规定》第一稿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会上各公司经理和业主代表反映强烈,表示不能接受。

一位知情人士说,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建设局随后对《办法》和《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第二稿。但正是这一稿,将经营权期限由原来的8年改为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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