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回应李庄案:处理是公正的
张晓晖
22:41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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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3月11日晚上九点半,记者在梅地亚新闻中心采访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

对于北京律师李庄为重庆涉黑人员辩护中涉嫌伪证一案,张军对记者称,李庄案件,一审已经判完了,二审也已经结了,(根据)现在法院公布的案情来看,我觉得法院是严格按照了法律的程序,处理也是公正的。

【李庄案情回放】

2009年12月12日,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于北京被重庆警方逮捕。

2009年12月30日,李庄案在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庭审持续到次日凌晨1点30分许。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10年1月18日,李庄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

2010年2月2日,李庄案二审公开审理,六名涉案证人被传唤到庭,李庄当庭认罪,但辩护律师仍坚持为李庄做无罪辩护。

2010年2月9日,李庄案二审宣判,由于李庄在二审中有认罪表现,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判日庭审现场,李庄推翻此前认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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