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报告之一:可口可乐故意逃避法律责任
可口可乐故意逃避法律责任
“我们就是可乐厂的牺牲品,可乐厂就是故意把我们甩给东区。” ——可口可乐派遣工人
在可口可乐中国的《2007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可口可乐中国称其正式员工有10,900人,除此之外的装瓶合作伙伴还雇佣2.2万名正式员工。并声称其在“员工参与和培训、工资和福利、职业安全和健康”等方面开展了众多的工作,而且没有发现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根据我们对可口可乐正式工的初步了解,没有发现在正式工方面有违法或非常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正式工的待遇和工作条件还算可以。工资最低的都有近2000元/月,正式工的工作都比较轻松,每月休息10天。要么是在办公室做文员和行政人员,要么就是在车间操作机器之类的工作,还有各种干部。并且福利非常好,厂里如果不提供住宿,就有住宿补贴,上下班一般都有班车接送。节假日会有礼品,还经常组织旅游。
但是,可口可乐中国系统还存在大量的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这些工人都不属于可口可乐正式工的范围。这些工人处于可口可乐公司的最底层,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拖欠工资甚至克扣。这些工人被严重侵权,劳务派遣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可口可乐对此却不管不问。
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那可口可乐这样做是违法呢?还是没有履行监督责任?或者可口可乐就没有法律责任?
那我们就看看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其中就有专门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在法律上,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可口可乐装瓶厂属于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为了更加清晰的解释这项条款,2008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规定:“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按照上述条款,我们调查的5家可口可乐装瓶厂都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5家装瓶厂都大量、长时间使用派遣工,有些厂的派遣工数量甚至占到生产工人的90%以上。用可口可乐杭州装瓶厂工人的话说就是,“除了坐办公室和当官的,其他都是派遣工。”
并且很多工作岗位都是长期性、基础性而非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比如流水线上的装瓶、转瓶、检瓶、灌浆、标签等以及包装、叉车、司机等等。在我们调查中,很多派遣工在可口可乐装瓶厂工作时间都在2年以上,最长甚至达10年。
也就是说可口可乐装瓶厂在法律不允许使用派遣工的情况下仍然大量、长期使用派遣工,这已经严重违反中国的劳动法规。可口可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如果依法行事,那现有的派遣工绝大多数应该是可口可乐装瓶厂的正式员工,但是派遣工从事是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也最长。按照可口可乐正式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可口可乐将会付出很大的资金和管理成本。而且可口可乐装瓶厂的生产分旺季、淡季,一般淡季就2个月左右。但是淡季需要的工人可能只有旺季的一半甚至更少,而随意解雇工人成本也相当高。
可口可乐装瓶厂为了保证旺季生产线24小时运转,实行白班和夜班两班倒。正式工有3批人,这样就可以上4天班就休息2天。而派遣工也是两班倒,但是只有2批人,这样派遣工就基本上没有休息时间(淡季除外)。如果按照正式工的标准,那么可口可乐则需要雇佣大量的工人,这样成本也会明显上升。
此外公司要承担在工厂管理中风险、成本最高的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还有工人集体维权、集体合同等一系列让公司最头疼最麻烦的事情。
因此,可口可乐只好把需要大量成本、风险最高、最麻烦的工作岗位转嫁给劳务派遣公司。这就是可口可乐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的策略。这一点可口可乐的派遣工也心知肚明,一位在广州可乐工作的湖南籍派遣工十分愤怒地说,“我们就是可乐厂的牺牲品,在这里太不公平了,可乐厂就是故意把我们甩给东区(劳务派遣公司)的。”
(上图为广州可口可乐装瓶厂派遣工人上班进入大门的情况)
下面我们把5家装瓶厂的简单信息公布(表1)。可以看出,在可口可乐饮料的生产上,派遣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5家装瓶厂的派遣工的年龄和性别基本一致,基本都是30岁以上男性为主,这就说明派遣工的工作是相当累相当苦,年轻人大多都受不了。很多派遣工说,“很多小伙子干了两三天就走了,到哪里进不了厂,跑这来吃亏。”
对此我们感到非常的失望与震惊,可口可乐公司居然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律。他们在产品的生产上,竟然如此高比例的使用派遣工,竟然连最底线的法律都不遵守,更不用谈道德与社会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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