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研16家报价行 SHIBOR可交易路有多远
本报获悉,央行货币政策司利率处处长郭建伟日前正在对16家SHI-BOR(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报价行的报价部门和资金交易部门进行挨家调研,要求各报价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流动性管理能力。
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管理层考虑率先从报价商的融入资金报价实现可交易开始循序渐进,并将在之前首先调整SHIBOR报价团成员,以避免一边倒。
消息人士表示,央行正在考虑年中在这一改革道路上迈出实质性一步,让SHIBOR报价成为可交易的报价。
失真的虚拟报价
目前,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浮动利率政策性金融债、票据贴现和转贴现、利率互换等广泛采用了与SHI-BOR挂钩的定价机制。
与以往基于回购和成交价所形成的基准利率体系不同,SHIBOR是根据多家大银行每日对各期限资金拆借品种的报价所形成的基准利率,在形成机制上,更接近国际货币市场普遍被作为基准利率的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
不同的是,目前在中国,各报价行仅承担报价的义务,而不承担以其报价而成交的义务。
中信证券杨辉认为当前不具有实质交易约束的报价利率可能存在夸大预期的作用。这种夸大特征产生的一个结果将是:“利率上升周期中,SHIBOR利率上升的幅度可能要大于实际情况,在利率下降周期,则可能具有一定的‘粘性’,下降幅度小于实际水平。”
“没有强制义务的报价更多体现报价行的利益诉求,而不是真实的资金供求。”南方基金万晓西评价道。
即便是一直呵护SHIBOR成长并对之寄予厚望的央行副行长易纲也指出:“SHIBOR存在报价的真实性和质量问题。”
5月8日,隔夜、2周、1个月、3个月和6个月品种的SHIBOR分别较前日上涨0.88、2.26、2.20、0.09、0.02个基点。其中,3月SHIBOR的近20日均值一直维持在4.4929%的高位,而2007年10月8日3月SHIBOR的利率为3.8482%,2006年10月8日该指标为2.0299%。目前同期央票发行利率为3.398%。
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站上公布的各期限品种SHIBOR历史走势来看,3月、6月、9月和1年的SHIBOR利率都呈毫不犹豫的上升走势。
中信证券杨辉曾以3个月SHI-BOR为基准的浮动债为例:“对于报价行而言,SHIBOR主要盯住银行的资产,而不是负债,报价行似乎有动力合谋提高利率,增加自身收益。”
南方基金万晓西也同样认为正是由于16家报价行大量持有3月SHI-BOR的资产,导致了同一利益驱动下的同向博弈,所以在没有成交义务的前提下虚拟报价利差扩大是必然的。
这些虚拟报价导致的利差扩大表面影响是发债方利益受损,但万晓西指出其更深层次的影响:“没有实际成交的3月SHIBOR利率收益远高于央行付出真实支出的3月央票,面对相同期限价差巨大的无法用信用利差解释的两条收益率曲线,债券投资者无所适从,央票发行难度将加大。其次,将导致债券市场短期利率波动加剧。”
定价困境
副行长易纲早在年初就放言SHIBOR必须要成为一个公认、权威的利率基准,来替代中央银行设定的存贷款利率。
但是即便有了点击成交的报价机制做保障,SHIBOR利率的合理定价仍受到调控意图、资金成本、机会成本、信用利差、流动性补偿、资金面状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目前,16家中外资报价行大多主要是资金融出方,这种一边倒的现状使得报价行会不约而同地拉高报价。最明显的反应是市场已经普遍意识到3月SHIBOR报价高估。
申银万国屈庆、张睿、张磊5月7日联合撰文认为3月SHIBOR报价应在上限6月贷款利率4.37%和下限3月存款利率3.60%中取得平衡,双边报价的合理范围应当在4%-4.2%之间。
兴业银行郭草敏同样认为3月SHIBOR存在高估:“考虑SHIBOR的信用等级与AAA级短融相近,我们认为3.95%-4.0%比较合理。”
市场上主要的参考SHIBOR的融资工具——浮动利息债券,其作为主要发行方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却并未进入SHIBOR报价团,理论上这些发行人有压低SHIBOR的动机。
南方基金万晓西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建议增加3家已经大量发行SHIBOR浮息债的政策性银行作为报价团成员,保险和证券公司也应有代表参加。SHIBOR报价团应反映债券市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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