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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20
作者:汪言安

“山寨药”:可怕的产业链

汪言安

  中山医科大学肾内科研究生汪延生春节前在安徽老家的一次买药经历,让他无意间发现了一条隐蔽的仿药产品产业链。

因为父亲患有慢性咽炎,这位已经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有过三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年轻人来到附近的一家农村诊所,要求买一盒慢严舒柠牌清咽利喉颗粒。之前做医生的时候他常给病人开这种药,对其疗效和功能主治非常熟悉。村医随即从柜台后面拿出一盒递给他,16元,高于医院的价格。汪延生随即付了钱。

回家后,职业习惯使他看了看盒内的说明书。一看吓了一跳,这盒药并不是他熟悉的安徽某药企生产的“慢严舒柠”,而署名为海南某药企生产的“慢严舒宁”,两者外包装仅一个“柠”字的差异,其他都极其相似。

而且这盒药的说明书上的 “用法用量”也完全一样,不同的地方是说明书上并没有写 “功能主治”,而是“产品功能”,“不良反应”一项也换成了“适用范围”。最关键的差异是,这盒“慢严舒宁”外包装上标识的是“国食健字”而非“国药准字”。职业经验让他断定这就是之前在业内传得沸沸扬扬的“山寨药”。

所谓“山寨药”,主要是指那些以“消”、“健”、“食”等字号为主,打药品擦边球的仿药产品。“山寨药”并没有药品的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SFDA)已经发文将其列入严打之列,并明文规定,用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仿药产品将被禁止在药店销售。

无处不在的“山寨药”

当汪延生拿着药盒重返诊所时,村医就知道其来意,承认这确实不是药品,并主动提出为他换一盒真的。

此时汪延生仔细观察了诊所柜台内的药品,他发现摆放的几十种常用药品种类中,真正属于药品的不多,其他都是“山寨药”。如皮肤外用药“666皮炎平”、止咳药“精急支雪梨糖浆”、“邦笛”牌创可贴、“江新牌草珊瑚含片”,除了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名称之外,其外包装与品牌药品并无太大差异。

这位村医承认,他这里有一半以上的“药品”并不是真正的药,而是“消”、“健”、“防”、“妆”或者“食”字号的仿药产品,他强调说并不是他一家销售,在农村药店这已经比比皆是,而且这些产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

村医透露,他一般都是从县市两地的一些进货商处拿货。一开始的时候,还只是两三种仿药产品,进货商特别强调这些产品都是公开招商的,有正规批准文号,利润高且没有副作用。“我也知道这些所谓正规批准文号,都是忽悠人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国药准字’与‘国食健字’号有什么区别。”这位村医说,如果他拒绝进货,进货商就会警告将断了他所有的货源。如此下来,每次几种,时间一长,柜台里的仿药产品就占了一半。“你可以去其他诊所问问,都有这样的经历,有诊所里卖的80%都是这些仿药产品。”

汪延生的发现仅仅是冰山一角。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不仅在安徽的乡村,在北京市区,这些真假难辨的“山寨药品”也不鲜见。位于北京东三环和南三环交接处的 “十里河保健品批发市场”,随处可见批发出售仿药产品的进货商,只要仔细一问,这些进货商都声称那些仿药产品可以直接从厂家拿货,而且价格便宜。来这里进货的绝大多数是北京周边开药店的老板,也有河北那边过来的药品经销商。

上下游的秘密

这些种类繁多的仿药产品是从哪里来的?又如何能销往全国各地市场?

通过知情人介绍,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结识了在安徽省太和县做保健品代理的小鹏(化名)。在他的帮助下,一条不为人熟知的仿药产品产业链渐显清晰。

太和县是国内最大的药品集散地之一,近几年随着需求的急剧增长,保健食品和仿药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小鹏说,太和县著名的细阳中路,两公里长路段,几乎都是经营保健品的店面,有两三百家之多。

之前这里90%的保健品都在打“药品”的擦边球,经销商公开从事仿药产品代理和销售业务。这两年当地主管部门打击力度逐渐加大,这些商家才走入地下。“但这并不意味着仿药产品市场萎缩了,现在依然有大量的仿药产品从这里流向全国。”小鹏说。

细阳中路街道两边都是保健品店和厂家直销部,有些是打着巨大的宣传横幅介绍其经营业务,有些则是门口挂着一条简单的手写的门牌,但这并不妨碍路人知晓它所要做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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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全国最大的药品批发市场,每天都有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来到太和进药。因为太和保健品销售的名声在外,所以这些药品经销商采购完药品之后都要去逛逛细阳中路的保健品市场,有人会根据需要带一些回去。那些来此采购的药品经销商就是 “山寨药”产业链的下游,通过他们分销到终端——使用者手中。

“行内人士都知道,太和市场的仿药产品能做到上万种,产品种类应有尽有,且价格便宜。”小鹏说。

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走进一家标示为“高钙片”的经营部,询问是否有类似某著名品牌的高钙片出售,该经营部的一位女士一边拿出已经做好的与某品牌儿童钙片极为相似的外包装,一边表示“类似的所有有名产品的外包装我们这里都有,低价位高品质,批发每盒只要2.4元”。而目前该产品真品的市场零售价是20多元。

小鹏说,这个“产业链”的上游是在安徽省内、河南、江西还有陕西的一些小药品生产企业,它们手上都有一些非药品类批号的产品,生产出来后,受资金和国家相关法规限制而无法进行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于是就专程将产品带到太和来。

这些厂商生产的仿药产品中,外用产品以滴眼液、涂抹的霜剂、女性外用洗液以及去痛贴剂为主;口服类则以含片居多。他们来太和的目的就是寻找那些能做仿药产品的保健品经营部,通过他们做出与某些品牌产品相似的包装,然后重新包装,再通过太和的渠道销售出去。

除了太和,这些上游厂商还在各地市场公开招商,他们知道“傍名牌”就意味着高价位、高利润,自然有人愿意做代理商。“只要开出丰厚的利润,那些主动上门来寻求代理的人会踏破门槛。”河南一做“山寨”去痛贴剂的厂商说。

更有一些做仿药产品厂商的招商广告直接打到了全国大型的药品交易会上。广东某企业生产夏桑菊颗粒冲剂,后来这家企业员工在一药品交易会上发现,现场招商的夏桑菊颗粒有十多家,仔细一看,全是保健品。“真让人哭笑不得。”这家企业市场部的一位负责人说。

可怕的小作坊

这些仿药产品还算是有正规厂家的,只是产品打着“药品”擦边球,“傍”着名牌产品销售,如此可以节约不菲的推广费用,产品质量一般也不会有太大问题。“这算是一种公开的生产销售途径。”小鹏说。

可怕的是,太和本地一些保健品经营人员看到这些仿药产品的巨大利润空间之后,便开始建小作坊,自行加工生产,并公开招商销售,凭借着现有的渠道迅速进入一些城乡市场赚取巨额利润。

“这些产品没有质量把关,是真正的假冒伪劣,也是最可怕的。”小鹏说,这些保健品经营部的厂房多半选在一个村里。一台制作粉末的粉碎机、一台简易的包装机和批量定制的胶囊空壳,另外加上作为原料的面粉或其他原料,两个工人,就可以生产了。这些加工设备也很好买,几千块钱就能买到一些药企的淘汰设备。

包装是必须要花心思的,既不能完全一样,容易被真厂家的打假人员逮着把柄,也不能太不一样,不然难以进入消费者的视线。“这些产品能有市场,主要还是靠精美和极度相似的外包装,所以外包装的投入占据了总成本的大头。”小鹏说。

据太和县药监局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近几年来,太和县药监局根据举报,已经捣毁了多家隐藏在农村的制售假药的作坊。“我们曾发现一个造假窝点就紧邻一个养猪场。”但他也承认,这种打击的影响是有限的,在利益的诱惑之下,仍有不少人在铤而走险。

假药生产出来后,如何寻找销售市场很关键。这些小作坊的老板们很清楚,辨别力较弱的农村是销售的重点市场。于是他们开始公关那些做农村药品市场的进货商,通过搞定他们来推销自己的仿药产品。“只要销售量有保证,每个月都是现钱到账,而且还高于真正名牌产品的利润,那些进货商基本上是攻一个成一个,”小鹏说,“这也使得那些小作坊产销两旺,乐此不疲。”

小鹏的说法也得到了北京十里河保健品市场一位进货商的承认:“这是行业的潜规则,大家都是为利益而来,心照不宣而已。”

监管真空

最早关注这些仿药产品的是那些被仿的品牌药企业。为了打击市场的仿药产品和假冒品牌行为,一些品牌药公司在法律部的基础上专门组建了市场打假部,通过有奖公开征集售假线索,然后公司打假部迅速调派专人前往售假市场,会同当地工商、药监和卫生主管部门顺藤摸瓜,打掉那些制假售假的地下作坊。

除此以外,许多企业尝试联合、联手打假。早在2006年,吉林万通药业集团、厦门桂龙集团等五大药业集团相邀成立 “打假联盟”,建立查假打假信息共享机制,大家在市场上发现针对 “联盟”任一成员企业进行的制假贩假行为,都有举报、查处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5月,这一“打假联盟”在对河南郑州中药城、安徽太和进行的仿冒品查访清理活动中取得空前成功,各药业集团相互协作,配合当地相关部门,查缴了大量的假冒伪劣药品。

但随后的问题是,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对这种企业的主动打假产生了依赖心理,这让原本指望主管部门推动的打假行动陷入尴尬,另外巨大的打假成本也远远超出了公司最初的预算。“好的打假效果其实是以巨大的成本为代价的,一年下来,公司投入打假的成本动辄数千万元,还并不能完全杜绝这些行为。”广州一家企业法律部负责人说。

“这些打假行为仅仅针对假、劣药,打击‘山寨药’就更难了。”太和县药监局市场科的一位官员说,由于“山寨药”,绝大多数是“健”、“食”、“消”“防”字号,不是“国药准字”,本质上不属于药品范畴,药监部门难以插手管理。

实际上,自2005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的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卫生部制订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部分废止,使得注册审批与监管分散在药监和卫生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起来非常不便。这在客观上给监管留下了 “真空”地带,让不法企业和商贩有了制假贩假的空间。

工商部门则强调只能从市场秩序角度对不法企业和商贩进行监管和处罚。由于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工商执法人员往往无法准确界定制假贩假的程度和性质,处罚也因此缺乏力度。即使多部门联合执法后查到仿冒制假产品,也只能根据“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按销售额的3倍以下予以罚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的金额对能获取暴利的制假售假者来说,根本无关痛痒。

去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提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名以及厂址中无中文标识的产品,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这被认为是主管部门第一次针对药店销售 ‘山寨药’的行为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也被解读为主管部门打击药店肆意销售‘山寨药’行为的开始,但是否有效,现在尚难下定论。”国家药品评价中心的一位教授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回归卫生部,过去监管职能交叉的现象会有所缓解,这或许有利于加强对“山寨药”的监管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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