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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认沽权证肥了券商亏了散户

  
作者:杨秀红
发布日期:2008-05-19
南航JTP1(580989),这只有散户“绞肉机”之称的认沽权证,将在6 月13日进入最后交易日,走完其在二级市场上的历程。然而截至5月12日,尚有110.31亿份券商创设的南航认沽权证尚未回购注销,26家券商豪赌其正股南方航空在行权日价格不会低于行权价7.43元/股。

同时,在南航认沽上市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少数机构通过创设120多亿份该权证无风险获利150多亿,与此同时,大量的中小投资者却遭遇超过50%的投资损失。

散户亏损

“南航认沽权证上市之初就是连续3个涨停板,我想买都买不到。等到第4天能买到时,随后却是该权证的暴跌,我的资金被套其中。”一位投资者在电话中对记者说。

据指南针交易软件显示,去年6月21南航认沽权证上市前三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由开盘的0.084元上涨至2.085元,涨幅达2482.14%。在其上市第4个交易日,涨停被打开,但是当日有12家券商合计创设13.72亿份该权证,其数量仅比南航认沽原始发行量14亿份少0.28亿股。所以在第四个交易日打开涨停后,散户买到的南航认沽权证大多数是券商创设的。随后该权证价格便一路下跌,截至今年5月12日收盘,南航认沽股价已跌至0.375元。如果投资者在最高点2.085元买入并持有至今,则其资产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跌去82.01%。

券商创设赚150亿

据wind数据显示,在短短一年时间之内,共有26家券商争相创设南航认沽权证123.48亿份,是原始发行量14亿份的8倍多。其中创设数量最多的3家券商分别为中信证券(31.7亿份)、海通证券(8.2亿份)和国泰君安证券(7.9亿份)。

联讯证券副总经理文国庆表示:“根据我们的粗略统计,截至今年3月份,26家券商已从南航认沽权证上合计赚取了150多亿。”

券商如何从创设中赚取巨额利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1月21日颁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南航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南航认沽权证初始行权价格为7.43元,初始行权比例为2:1,即每2份认沽权证可以向南航集团出售1股南方航空股份。券商创设南航认沽权证,需在履约担保帐户按3.715元/份(即7.43/2元/份)全额存放现金。以中信证券为例,其前后合计创设南航认沽31.7亿份,则其应该在履约担保帐户合计存放117.77亿元现金。

以中信证券在南航认沽的操作为例,第一创业证券投资顾问陈中平为记者进行了具体分析:“券商所创设的权证在上市当日大部分均能卖出,假设中信证券在创设当日即将全部创设权证卖出,卖出价格以当日收盘价计算,忽略其3月1日注销的2亿份权证,则其分13次创设的31.7亿份南航认沽合计盈利53.05亿元。”

409亿保证金赌认沽

截至5月12日,26家券商创设的南航认沽权证,除国都证券将其创设的权证全部回购注销外,尚有25家券商的110.31亿份未回购注销,这也就意味着这25家券商尚有409.8亿元现金抵押在履约担保账户中。根据规定,券商抵押在履约担保账户中的现金如果想解除抵押,则需券商将权证回购注销或者在权证行权日后自动解除抵押。

如果在南航认沽行权日(即6月20日),南航认沽正股南方航空未跌至其行权价格7.43元,则南航认沽权证实际价值为0,投资者手中权证变成废纸,券商可以安全拿回409.8亿抵押现金。

如果在南航认沽行权日其正股南方航空跌破7.43元,投资者行权,则券商需为投资者支付资金。

截至5月12日收盘,南方航空收盘价为11.90元,券商在以409.8亿元巨资豪赌行权当日正股南方航空不会跌破7.43元。

创设制度遭质疑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权证创设机制在法律上是有法可依的。根据《证券法》第118条规定,交易所可以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证券的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交所根据这个法律条例,制定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最终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根据合法的《暂行办法》,上交所又制定了权证创设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的这一观点立不住脚。”北京华策律师事务所的凌国良律师认为。他表示,不能否认上交所据《证券法》第118条规定制定了《暂行办法》,并最终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但是,《暂行办法》的合法性有待商榷。

根据《证券法》第2条第3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目前,我国就权证创设的主体、条件、程序等问题而言,尚没有出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予以调整,权证创设制度主要就是依据上交所自行制定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同时,《暂行办法》第10条还对权证的上市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从《暂行办法》上述相关内容上看,是上交所自己给自己立法授权了,这就好比我自己给自己写了个授权书授权自己可以去别人家,这是不合理的。同时,上交所作为自律管理性的法人单位,并非国家行政机关,只能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制定证券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无权设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证券发行规则或办法。”凌国良表示。

针对在南航权证创设过程中受到利益损害的中小投资者如何维护其权益,凌国良律师指出,证券交易本身意味着风险,但是如果风险的产生是基于有关机构的违规操作,投资者可以依法维权。根据《证券法》 第188条的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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