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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大小非违规减持受处罚

  
作者:胡中彬
发布日期:2008-04-30

网络版专稿 记者 胡中彬 多家基金被套其中的宏达股份(600331.SH)昨日上演了惊天逆转的一幕,昨日收市前不久,宏达股份终于打开跌停、换手一半、振幅近20%。而宏达股份两个排名前十的“大小非”股东也趁机浑水摸鱼,在昨日的交易中超比例违规减持存量股份。

上交所昨日公布,在4月29日的交易中,宏达股份第二大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平原实业”)和第六大股东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益多园房产”)的股东账户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696.23万股和751.36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1.35%和1.46%。上述减持均是指定在天风证券的证券账户交易,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完成。

即使按昨日宏达股份最低价38.36元计算,上述两笔转让股份涉及的金额分别达到2.67亿元和2.88亿元,合计5.55亿元。

上述减持违反了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1%”的相关规定。上证所根据相关规则,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对上述宏达股份的“大小非”股东作出严肃处理:对二者违规行为公开谴责,并对这两个“大小非”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1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截至去年底,平原实业持有4611.84万股宏达股份,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8.94%,为第二大股东;益多园房产持有751.36万股,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1.46%,为第六大股东。

除了公开谴责,上证所还将对两公司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自4月30至5月28日限制宏达股份卖出交易,并将有关违规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事实上,经昨日减持后,益多园房产已将手中所持宏达股份(按截至去年底数据)全部卖出。这意味着,上证所对其处以限制交易1个月的处罚,或许对其不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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