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适时推出融资融券业务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周四在印花税下调这一特大利好因素的影响下,沪深二市全线暴涨,众人期待的三张救市王牌两张已出。昨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适时、有步骤地安排和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的规则在昨天由国务院正式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2006年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还需经过证监会批准。由于《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实施,有人推断,融资融券业务最快有望在6月推出。
融资融券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允许融资融券的最大意义,在于打通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不但可以为市场合法合规地引入货币市场增量资金,还将提高现有存量资金的运用效率,该项业务的开闸将大大提高股票市场交投的活跃性。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市场实际需要情况,适时、有步骤地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节奏上有个试点到逐步推开的过程。哪些公司将首先获得融资融券资格之前引起很大的猜想。
具体到哪些证券公司能获得试点资格,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规则、开展条件、程序都已经明确,就看证券公司是否具备条件,同时看它的申请情况和证监会对申请的审查情况。之前有媒体报道称,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三家券商有望成为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但是后来这三家券商工作人员均表示,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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