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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融资性信托担保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7-01

银监会日前以“窗口指导”方式,严格叫停商业银行对融资性信托提供担保。

   
经过近两个月调研,为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风险进一步向银行转移,银监会此次进行“窗口指导”,明令禁止了商业银行对融资性信托提供担保。

    所谓融资性信托主要是指信贷资产信托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通过和信托公司合作,替换成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存量贷款或向企业新发贷款。

    由于有银行担保,对于投资者来说几乎没有风险。业内人士表示,在央行银根紧缩的政策下,担保融资性信托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应对宏观调控、稳定客户、调整盈利结构的最好机会。
 
   为防范商业银行盲目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银监会曾于2007年10月中旬下发了“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的有关文件,但对“各银行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只是要求“原则上不再出具担保”。

    “这次叫停是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的表现。”信托业内人士邓举功表示。

    据悉,2007年10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对银行的融资类公司债担保行为进行规范。银监会在规定中指出,银行担保虽然保护了投资人利益,却使风险转移至银行系统,可能损害银行股东利益和存款人资金安全。

    “中国银监会发文叫停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可以看做是银监会更加严格的措施。”上述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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