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资源税改革中如何保证民众利益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我国改革资源税制度,将实行从价计征和保护资源的方法”,表明我国资源税改已是箭在弦上。
点评:资源税改革不仅能有效发挥税收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而且还能有效遏制企业浪费资源的行为。从现实来看,围绕着资源税的改革将会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任何改革都不能使民众利益受损。分析人士以为,要想让公众在这次资源税改革中得到益处,关键是要重新调整现有利益分配格局。即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享比例问题。目前资源税属于共享税,中央拿了大部分,只给地县(区)留下25%。按常理,矿产资源既然是国家的公共资源,代表国家利益的中央政府占资源税的大头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我国许多地方经济发展是依靠属地资源。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当地环境状况急剧下降,土地和水资源的严重流失和浪费,却完全由当地民众承担。在资源税分享方面,让利于地方,并无大碍。充分利用资源税返还给地方的财政资金,建立一套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农民利益和生态环境的补偿。另一方面,防止资源税向老百姓转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消化因税负增加带来的负担;政府部门加大资源产品价格的监控力度,避免企业强势地位掌控定价博弈,恣意转嫁资源税负担。
新闻原文:中国青年报 资源税改革中如何保证民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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