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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首次动用购买新华人寿两成股份

  
作者:袁 峰 乔倩倩
发布日期:2007-06-01

经济观察网讯  日前,保监会对外发出公告,同意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收购隆鑫集团、海南格林岛和东方集团共持有的新华人寿2.7亿股份,这是保险保障基金2005年成立以来首次启用。至此,调查已久的新华人寿违规挪用资金问题开始破冰,保险保障基金将以占总股本22.53%的股权比例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

  据了解,保险保障基金由专门的基金理事会管理,资金来源于各保险公司一定比例的保费收入,主要用于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其它危机情况下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截至去年底,基金总规模达80亿元。


  16亿元填补资金漏洞


  按照每股5.99元计算,保监会此次动用的保险保障基金约16.19亿元。而根据保监会的调查数据,新华人寿前任董事长关国亮历年累计违规挪用资金近130亿元,至今还有26亿元的缺口未还。

  据保监会人士透露,为了确保被挪用资金的安全返还,保监会也有过其他的尝试,中国人寿、平安等保险公司也提出过控股新华人寿的想法,却遭遇了新华人寿股东的否决,之后保监会才采取部分股东退股、出售股权的办法来填补被挪资金的窟窿。最终,隆鑫集团、海南格林岛和东方集团3家股东22.53%的股权转至保监会麾下,而这三家股东都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挪用资金等问题,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兑现还款承诺。


  22.53%股权或将转让


  保监会动用保险保障金收购新华股份后,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该基金不得运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保监会属于监管部门,收购股权只能作为权宜之计,这部分股权迟早会转手出去。

  对此,接近保监会的人士称,保监会此次运用保险保障基金,符合法律程序,之所以接收这批股权,清除“问题股东”是重要原因,对于这笔股权的最终去向,保监会继续欢迎有意愿的合适的股东加入新华人寿,届时可将其转手,但由于新华人寿问题复杂,尚未完全调查清楚,目前不排除增持股权的可能。(记者 袁 峰 乔倩倩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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