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证所:尽快建立证券诉讼机制
经济观察网讯 针对股改后的公司治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建议,监管层应当推动并协助法院系统尽快建立证券诉讼机制,同时可考虑在上市公司监管部专设机构负责“一控多”公司的监管。
报告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应积极参与对管辖权设置、立案条件、证据制度、损失计算与赔偿、股东集体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制等有关问题的研究论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和独有的实践经验,协助和推动法院系统早日建立证券诉讼机制。
报告还建议,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具体包括:推动提高控股国企自生能力等。(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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