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金融投资 > 其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07年修订》发布 金融业有所放宽

  
作者:程志云
发布日期:2007-11-08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程志云 11月8日,发改委和商务部昨日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07年修订》,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

根据该名录,最新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

对于业界一直关注的外商投资入股证券公司,该目录也给于了相对明确的说法: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且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1/3。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经济观察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8
网站技术支持:北京海市经纬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