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市第二波:券商融资融券为市场注入流动性
网络版专稿 记者 程志云 10月5日下午,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期正式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与此同时,10月5日晚间11点30分,人民银行宣布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从10月6日起继续接受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太平洋证券高级研究员周明剑指出,这两项政策构成第二波救市政策的框架。它的主要指向是为市场注入流动性。
证监会消息指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根据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合规状况、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和试点方案准备情况,择优批准首批符合条件的试点证券公司。
而人民银行则公告显示,三类企业优先发行中期票据:其一是已经注册但尚未发行,或虽已部分发行但注册额度尚有剩余且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的企业;其次是接受上市公司并优先接受大型权重股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报告;第三是优先接受煤电油运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中的主要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
对于此项政策的出台,人民银行首次十分模糊地指出,是针对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而周明剑则认为,“这两项政策之间有一些内在逻辑,也就是说二者都有可能为证券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性。”例如,人民银行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这就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尽管人民银行的政策并不能看做是为股市制定,而是更多的从宏观经济因素出发;但其出台的时间非常值得玩味。”周明剑说。
而所谓融资融券业务,也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活动,是一种杠杆交易。尽管试点阶段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为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但依然可以起到通过金融创新将更多不同类型、对市场有不同看法的资金带入市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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