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办原主任李林被“双开” 并移送司法机关
肖君秀
2010-12-0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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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肖君秀 12月6日,深圳市纪委的官方网站——深圳明镜网公布了对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的处分:经深圳市经纪委、深圳市监察局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了解到,李林从11月初就已经未到办公室上班。另据一位平时与李林有工作往来、较为熟悉他的人对称,“李林此前谋求调动工作换岗位,但现在不可能了。” 

根据深圳明镜网公布对其处分的原因称“李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对于其处分依据为,“李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进行“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早在11月15日,深圳明镜网发布消息称,李林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深圳市纪委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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