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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下午4时24分,湖南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桥墩和巨大的水泥桥面迅速将桥下的公路和途经车辆掩埋。截止20日,这起事故已造成9人遇难,16人受伤,24辆车被损毁。

 

  5月20日,株洲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株洲市政府透露,株洲市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存在非法转包行为,南岭民爆(002096)控股子公司南岭工程总经理高育滨、副总经理付新贵等9名责任人目前已被株洲市警方逮捕。另外,株洲市建设局局长沈平、总工程师曾建华、信息工程办主任丁威等3人也被免去党内外一切职务。

追溯株洲塌桥悲剧源头

5月17日,湖南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在拆除时发生坍塌事故。截止20日,这起事故已造成9人遇难,16人受伤,24辆车被损毁。

在记者的采访中,相关人士分析了红旗路高架桥的两个明显质量问题。但而红旗路高架桥的五家建设方之一,湖南路桥集团相关人员表示,该高架桥在验收当时还被评为优秀工程,这么多年的正常使用都没有出现问题,现在谈论建筑问题是否埋下祸根有推卸责任之嫌。 [全文]

株洲塌桥事故疑点:招标、转包之祸

随着株洲塌桥事件的调查深入,9名施工项目责任人和3名市政府官员被警方逮捕后,工程转包、招标等环节的疑团也开始浮出水面。
在事故发生之后,株洲市招投标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篇《招投标业“潜规则”为何屡禁不止?》的文章。招投标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这几天都忙着反思、学习。[全文]
相关文章:南岭民爆:株洲高架桥垮塌背后的公司 

   
   

事故:5月17日下午5时左右,湖南省株洲市市区红旗路一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16人受伤,现场共发现和清理出24辆各种型号的车辆

红旗路高架桥:红旗路高架桥是湖南首座城市高架桥,也是湖南首条高等级公路上的特大型桥梁,一九九五年二月正式通车。 [详细]

事故责任追究:由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局长刘尧臣等组成的“‘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5月20日宣布,株洲市建设局局长沈平、总工程师曾建华、信息工程办主任丁威3人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已被免去党内外职务。[详细]

经济赔偿:目前,株州市政府在赔偿问题上做出的表态是:对于事故中的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40万元/人。[详细]

目击者及幸存者描述:只有几秒钟的工夫,很长的一段桥面全部垮塌下来,桥板砸在地面的声音,如开山放炮一样响,转眼间,灰尘腾起,不见人影了。[详细]

 

◎杨光志:正因为政府职能部门与工程单位均没有对于安全的高度重视,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从节约成本出发,心存侥幸之心,才会酿成如此惊天大悲剧。对这一切,必须严格问责,而不能含糊地往“不可预测的客观因素”身上推卸。 
◎南方网社论:目前的体制下,追究一家施工企业的责任容易,公正地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很难,网络舆论在事发之后,表达的正是这种担心。 
◎上海商报社评:只要负责拆除工程的建设局和负责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局在试爆到正式爆破拆除期间一直封锁红旗路高架桥周围全部交通即可。当前中国正处于工程建设的高潮期,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的教训值得汲取。 
◎大洋网-广州日报:城市高架桥,当以严格的检测、维护确保其安全。桥虽塌了,但公共安全意识却不能坍塌,这当是株洲塌桥事故的警示所在。
◎燕赵都市报:坍塌的不仅是高架桥更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总是在同一块石头上反复跌倒,人命关天的血色教训并未换回应有的法律问责、制度完善,于是陷入了公共责任麻木的无底黑洞中。

 

   
对于这起事件,家在北京的株洲人姚女士向本网这样表示:“别告诉我们是天灾,这又不是地震,无论是桥质量不好,还是拆桥的问题,都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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