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收入 

        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幅稳步增长。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详见图一)。1994年~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主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是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主要内容包括:

1、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征税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3、 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 费用扣除: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比较简明易行,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家庭难以完全兼顾。

5、 减免税:为鼓励特定纳税人或照顾部分特殊人群,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了若干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省、部和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利息;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等。

6、 征收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税方式。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各项所得,一般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以及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则要求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 

        1950年1月,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征。 

        1978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相继开征了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国内居民征收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4年将上述三税修订合一,颁布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对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5年和2007年,国家两次上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 

        2008年10月9日起,为配合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需要,国家将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 

 

热评个税起征点


·财政部:提高个税起征点富人受益多
    “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立法精神提高起征点不会惠及中低收入者,反而会影响低收入人群利。[全文]

·网友林青平:提高个税起征点穷人受损是托词
    在调整税率的前提下提高个税起征点,这种结果是富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对此,我们只能说提高个税起征点穷人受损是托词。[全文]

·经济学家茅于轼:个税起征点调到8000都低
   
我没有研究过个税起征点具体应调到多少,不过我认为即使是调到8000也还嫌低。[全文]

·发改委专刘福垣:起征点涨到1万也没用
   
税收的本质是收取企业的毛利润部分,而工资是劳动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提法本身就不科学。[全文]

·清华教授魏杰:个税起点应定在5000
    税收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现在却让很多穷人缴了税。他认为应该把个税的起点提高到5000元。[全文]

个人体制的问题


·征收起点问题

    1980年月收入800元是富人,2006年月收入1600元不是富人,到了2009年,月收入2000元也不是富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个税起征点显然跟不上物价上涨。

·征收模式不合理
   
国际上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有两种形式:一个是综合个人所得税制,一个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在一些个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采取综合和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相结合。但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这在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的今天,除了适合比较透明、不易偷漏的工资薪金收入外,显然无法满足对相对隐蔽、不易监控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征税需要,这是个税不能缩小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的原因所在。

·避税问题
   
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体制来说,富人避税的空间相较工薪阶层要大得多,富人避税的后果就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从财政部发布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来看,,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

个税改革大事记


·198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通过,个税起征点定为800元。

·1993年10月31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通过,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 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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