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官,干啥去?

       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张宏 有一位在政府做事的朋友曾在酒桌上感慨,做公务员工资不高,却需要天天迎来送往,为领导鞍前马后,思来想去,不如过两年自己下海经商。他坦言,混了十余年官场,本事没长多少,下海能做的就是仗着在体系内熟人多,办事方便。不论是自己创业还是到其他企业打工,图的也就是工作生活简单轻松,多挣点钱。

       有这种想法的公务员不在少数。将心比心,只要不做违反乱纪的事,辞去公职下海确是这些公务员的一条出路。新近上市的深圳信立泰股份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就是个榜样——24年前从深圳市副市长的高位急流勇退,现在已经是身家数十亿。

       但如果依照上海市正在酝酿的有关规定行事,这条出路就被堵死了。据中新网报道,上海市正准备出台新政,规定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报道解释这一新规出台的理由是:近年来,有些领导干部主动辞职“下海”,或退休后利用原来的职务影响拿高薪,或者利用原有职权便利谋取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官商勾结的丑闻在国内确实频频发生,但这样硬性规定公务员离职后的出路,效果却令人怀疑。如果不能下海,这意味着公务员离职后的选择受到了极大的局限。想想看,除了在官场上努力工作、寻求升职外,还能干啥去呢?

       多数公务员从事的工作都与其所学的专业相关。经过几年公务员工作生涯,有些公务员或许不满足于套路式的工作环境,期望有所改变。此时,这些公务员要下海也自然是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或者专业,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贸然转行。但这条新规意味着,一旦离职,公务员就必须离开原来熟悉的领域,转做生疏的行当,以免产生公共利益冲突。这意味着他们在做公务员的时候积累下的人脉、专业资源优势将荡然无存。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公务员愿意冒险下海?

       由于“官本位”的思想仍然存在,加上工资待遇不断与时俱进,以及众所周知的某些职权便利,公务员一直是许多大学毕业生理想的职业选择。在新人不断涌入的同时,也应鼓励公务员体系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加快人才流动,这方能给新进者更多的成长空间,也给现存的公务员以更多的职业与人生选择。

       我不怀疑上海市酝酿这项规定的善意初衷,但硬性规定的做法只会妨碍社会体系间的人才流动,这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退步。防范离职公务员利用原有职权或影响力损害公共利益当然必要,不过在我看来,更该防范为官者不能以服务于社会和公众自律,随便卖人情,甚而违规操作,使得公共利益私人化。设若为官者能够自守,“下海者”即使衙门里有熟人,不也一样要按规矩办事?而要为官者能自守,下海者不逾矩,更明智的做法是进行事后的法律监督。监督严密严厉,敢以身试法者自然望而却步,公共利益也自然会得到较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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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下海潮

第一潮:80年代中期
特点:这一时期官员下海主要表现为“半下海”。所谓半下海,是指体制内的一种流动,如机构改革后编制的缩减,于是有些官员到部门下属的单位与企业中去当领导。
代表人物叶康松---1986年初,被媒体称为“弃官下海第一人”、“改革开放的弄潮儿”的叶康松成为温州辞官务农第一人。他辞去了永嘉县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承包的山地获得出乎意料的经济效益。叶如今已成为美国康龙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其“康松”牌西洋参几乎席卷了整个内地市场。

第二潮:90年代初
特点: 这一时期官员下海主要表现为“停薪留职”者居多。一旦生意失败,仍可“回朝”做官。
代表人物王运正---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曾任温州市委办公室主任、永嘉县委书记;上世纪90年代初因特殊原因辞官下海,5年后,再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副主任、副秘书长等职;2003年5月辞官下海到中国奥康集团。

第三潮:2000年以后
特点:此时下海的官员大多正当盛年,且下海前身居要职;下海的去向基本都是私营企业和一些私人资本投股的上市公司,尤其在方兴未艾的IT高科技产业、非公有制企业;下海方式不再是过去的停薪留职,而是辞职或提前退休。
代表人物刘从梦--在加入格林柯尔集团前,刘从梦曾先后担任中国驻美国、阿富汗等国大使馆外交官、中国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司长等政府公职。
地方官员下海人物

江苏:王小平,江苏省东台市原市长。2002年12月,王卸职后就任建湖县永林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爱群曾经担任过泰州市市委书记,现任春兰集团执行总裁。

湖北蔡德山曾当过区委副书记的蔡德山下海,成为万家乐燃气具公司新任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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