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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官,干啥去? 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张宏 有一位在政府做事的朋友曾在酒桌上感慨,做公务员工资不高,却需要天天迎来送往,为领导鞍前马后,思来想去,不如过两年自己下海经商。他坦言,混了十余年官场,本事没长多少,下海能做的就是仗着在体系内熟人多,办事方便。不论是自己创业还是到其他企业打工,图的也就是工作生活简单轻松,多挣点钱。 有这种想法的公务员不在少数。将心比心,只要不做违反乱纪的事,辞去公职下海确是这些公务员的一条出路。新近上市的深圳信立泰股份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就是个榜样——24年前从深圳市副市长的高位急流勇退,现在已经是身家数十亿。 但如果依照上海市正在酝酿的有关规定行事,这条出路就被堵死了。据中新网报道,上海市正准备出台新政,规定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报道解释这一新规出台的理由是:近年来,有些领导干部主动辞职“下海”,或退休后利用原来的职务影响拿高薪,或者利用原有职权便利谋取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官商勾结的丑闻在国内确实频频发生,但这样硬性规定公务员离职后的出路,效果却令人怀疑。如果不能下海,这意味着公务员离职后的选择受到了极大的局限。想想看,除了在官场上努力工作、寻求升职外,还能干啥去呢? 多数公务员从事的工作都与其所学的专业相关。经过几年公务员工作生涯,有些公务员或许不满足于套路式的工作环境,期望有所改变。此时,这些公务员要下海也自然是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或者专业,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贸然转行。但这条新规意味着,一旦离职,公务员就必须离开原来熟悉的领域,转做生疏的行当,以免产生公共利益冲突。这意味着他们在做公务员的时候积累下的人脉、专业资源优势将荡然无存。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公务员愿意冒险下海? 由于“官本位”的思想仍然存在,加上工资待遇不断与时俱进,以及众所周知的某些职权便利,公务员一直是许多大学毕业生理想的职业选择。在新人不断涌入的同时,也应鼓励公务员体系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加快人才流动,这方能给新进者更多的成长空间,也给现存的公务员以更多的职业与人生选择。 我不怀疑上海市酝酿这项规定的善意初衷,但硬性规定的做法只会妨碍社会体系间的人才流动,这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退步。防范离职公务员利用原有职权或影响力损害公共利益当然必要,不过在我看来,更该防范为官者不能以服务于社会和公众自律,随便卖人情,甚而违规操作,使得公共利益私人化。设若为官者能够自守,“下海者”即使衙门里有熟人,不也一样要按规矩办事?而要为官者能自守,下海者不逾矩,更明智的做法是进行事后的法律监督。监督严密严厉,敢以身试法者自然望而却步,公共利益也自然会得到较好的保护。 相关文章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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