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吹响央企履行社会责任“集结号”中钢首吃螃蟹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黄海 北京报道 1月31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2005~2007)》,这是国务院国资委下发2008年1号文——《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中央企业第一份依据《指导意见》编制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对本网表示,作为跨国公司,中钢集团始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和推进国际化发展同步。在海外,中钢集团通过保育矿区植被,发展社区经济,保护文化遗产,促进艺术交流,展现了负责任的中国企业良好形象。
作为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中钢集团明确发展战略,创新业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央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不是为了出风头,赶时髦。”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对本网表示,其目的是以战略思维和国际眼光设计企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一流大公司。
2007年,中钢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112亿元,同比增长83%;净利润同比增长180%,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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