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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电视台称无需广电总局“许可证”

  
作者:
发布日期:2007-01-29

在国家广电总局2006年12月依法查处境内七家非法“网络电视台”后,一直沉默的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开喊冤,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此给个说法。据悉,这也是国家广电总局查处境内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行动首次遭到查处对象的公开质疑。

1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孙歆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该“网络电视台”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法成立的网络电视平台和合法的视频门户网站。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有限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照中国法律。

孙歆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明确表示,中国国际经济网络电视台由于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网上视频节目,没有在大陆境内进行任何采访、经营,因此,“我们公司根本就不需要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颂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节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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