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拒绝赔偿唱片集团 称不对第三方负责
经济观察网讯 4月10日,全球四大唱片集团旗下的11家唱片公司联诉雅虎网站经营者阿里巴巴侵犯音乐著作邻接权系列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以搜索引擎公司不对第三方网站刊登的内容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环球、华纳、EMI、索尼等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诉称,雅虎中国的母公司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2006年4月10日开始,通过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及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7张音乐专辑,共计223首中英文歌曲的试听及下载服务。他们认为,雅虎网站此举侵犯了他们对这些歌曲所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因此请求判令阿里巴巴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
法庭上,阿里巴巴再次搬出“搜索引擎公司不对第三方网站刊登的内容负责”的网络法则,他们认为,雅虎中国提供的只是一个链接服务,将搜索到的目标文件夹地址提供给用户,而非下载服务。只有用户点击搜索到的网址,才能链接第三方网页视听或下载。因此,雅虎中国并不构成侵权。
昨天,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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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曾遇相同诉讼
2005年,四大唱片公司曾联手起诉百度,认为百度未经许可提供歌曲下载链接的行为构成侵权。去年11月,市一中院一审驳回了四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
市一中院认为,搜索引擎的出现和发展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唱片公司指控百度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同时,搜索引擎服务旨在帮助网民在海量信息中迅速地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百度提供的服务并没有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此案二审还未有结果。(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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