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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率先通过《萨班斯法案》404条款

  
作者:洪生
发布日期:2007-06-12

经济观察网讯 日前,中国网通集团所属的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零缺陷的测试结果通过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的内控审计,成为率先过关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国内电信运营商。

据介绍,《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要求所有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公司管理层每年需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评估报告,并要求独立外部审计师对管理层的报告发表声明,其内容包括建立和维护有效内部控制的责任声明、内部控制评估标准、管理层评估结论和外部审计师意见等。包括中国网通在内的中国四大电信运营商从2006年开始执行该法案。(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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