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公司产业 > IT/家电

微软的中国“罚单”

  
作者:张玉蕾
发布日期:2008-06-19

网络版专稿 记者 张玉蕾 6月19日,来自法新社的消息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员证实,已经对包括微软在内的多家全球性软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一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人士表示,其所在的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将于晚些时候公布调查结果。而总部位于北京的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称,该公司不清楚反垄断调查一事。本报记者也通过电话向微软求证此事,微软表示,未接到此类调查通知。

微软表示,将全力支持中国政府为促进公平竞争环境而采取的措施。该公司相信反垄断法等措施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鼓励创新并促进经济发展。

万事俱备,只欠“反垄断法”

据权威人士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员正联合研究机构,对国际软件巨头涉嫌市场垄断的行为进行“调研”,有可能在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组织相关企业对其进行反垄断诉讼。

报道称,针对这些软件巨头的垄断相关调查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歧视性价格,如部分国际软件商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在中国内地的售价,较美国本土价格高出许多;二是利用它们自己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文件格式方面的垄断地位,捆绑销售软件,扼杀本土企业的生存空间。

被妖魔化的“盗版”源于垄断

垄断和盗版成为密切相关的两个话题。日前,商业软件联盟(BSA)发布IDC第五次全球PC软件年度盗版研究报告称:2007年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在前三年下降10个百分点之后,连续第二年维持在82%的水平,仍大大高于全球38%的盗版率。

对这组数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表示:“中国盗版率不可能这么高,盗版率问题已经被国外机构妖魔化了。”中国互联网实验室总裁方兴东则表示,按市值折算,中国软件产业的盗版率为20%,软件产品的盗版率为31%,计算机软件的盗版率为41%——这和BSA近几年一直80%以上的数字有天壤之别。

“暂且不论到底盗版率为多少”,一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垄断、就没有盗版, 一套视窗系统零售价1000元至2000元,一套OFFICE软件套装零售价4000元至5000元,加起来比一台电脑的价格还高。国际厂商一方面利用垄断地位制定出高得离谱的正版软件价格,另一方面又指责中国人版权意识低下,这种现象并不正常。随着《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政府和企业有义务也有权利予以纠正。”一位专家表示。

世界各国给微软开出的“罚单”

2001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达成了一项临时性协议,宣布就“美国诉微软公司垄断案”双方进行庭外和解。

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以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和违反欧盟公平竞争法为由,要求微软公司向其他竞争对手提供包括“视窗”操作系统源代码在内的必要技术信息,并对微软公司处以4.97亿欧元(合6.253亿美元)的巨额罚款,创下欧盟有史以来罚款的最高纪录。

2005年12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判决微软不得将它的媒体播放器与即时通讯软件和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同时允许竞争对手的软件可以进入Windows系统当中,该委员会对微软罚款325亿韩元(合3452万美元)。

2006年7月12日,欧盟再次对美国微软公司处以2.805亿欧元(约合3.57亿美元)罚款,理由是微软公司没有遵守欧盟2004年做出的反垄断裁定。

欧盟认为,只有数目非常庞大的罚金才能对这些跨国巨头起到震慑作用,因而,规定最高可对大型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处以相当其年销售额30%的罚金。如果不作改正,罚金将逐年提高;对屡犯不改者的罚款额可能会跳跃式上升。同时,欧盟还裁决,微软公司必须向其他竞争对手提供包括“视窗”操作系统源代码在内的必要技术信息,以为本地软件业提供发展和竞争的机会。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经济观察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