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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 获刑3年罚款1亿美元

  
作者:张玉蕾
发布日期:2008-07-17

网络版专稿 记者 张玉蕾 据新华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6日宣判,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获刑3年,缓刑5年,罚款1100亿韩元(约合1.09亿美元)。

检察人员指控李健熙通过非法手段向儿子李在镕转移三星集团下属的“爱宝乐园”债券并使李在镕获得对“爱宝乐园”控制权、通过匿名股票交易逃税以及涉嫌默许低价发行三星子公司债券。

根据指控,李健熙涉嫌逃税1128亿韩元(约合1.12亿美元)。检察人员要求判他7年监禁,处以3500亿韩元罚金(约合3.47亿美元)。法庭最终判定李健熙逃税罪名成立,但驳回了其他两项指控。

李健熙现年66岁,曾长期任三星集团董事长,今年4月遭指控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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