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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税立案调查达能中国总裁秦鹏

  
作者:贺文
发布日期:2008-07-24

网络版专稿 记者 贺文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达能高管涉嫌透漏税一事又有新消息。7月24日有消息说,上海市财税局财政监督税务稽查五局正式立案调查达能集团中国区高管涉嫌漏缴个人所得税一事。达能方面对本网称,至今尚未从任何地税部门接到有关公司高管涉嫌偷漏税的调查。娃哈哈方面则拒绝评论此事。

而此前,7月中旬,针对“达能中国区总裁秦鹏涉嫌偷漏巨额个人所得税已被广东省税务部门立案调查”的报道,达能方面曾指为“虚假消息”。本网通过消息人士了解到,广东地税方面确实已经接到相关举报,目前正在走立案流程。

据上海证券报7月24日报道,上海市地方税务部门接到的信访材料显示,有“税务爱好者”以实名举报方式举报达能集团为其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秦鹏漏缴巨额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原因是秦鹏自1996年以来,接受达能集团委派,担任25家达能在华投资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等高级管理职务,12年来在华劳动报酬估计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根据举报,公司并未为秦鹏据实缴纳个人所得税,接受其劳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秦鹏之所以被卷入“偷漏税”事件,直接源于今年6月沈阳中院对秦鹏“竞业禁止”案件的审判过程。根据今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秦鹏当庭承认,其担任前文所述境内公司董事和董事长所取得的薪金是由达能系列公司在境外支付。

依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年以前,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税法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7年以后,纳税个人有自行申报、缴纳个税义务。

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合资公司外籍高管通过境外付薪方式“合理”避税。据了解,中国香港相关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为5%,但国内累计最高达45%。

有消息说,今年7月以来,相继有10多名“税务爱好者”在全国各地实名举报秦鹏涉嫌巨额偷漏税。这些"税务爱好者"分别将秦鹏涉嫌偷漏税一事举报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江苏、河南、四川、上海等多个省市地方税务机构,要求对秦鹏进行核实查处。

在达能高管卷入“偷漏税”风波之前,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有过类似遭遇。今年4月,有媒体曝光宗庆后涉嫌偷漏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2007年11月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正式立案,而当事的举报人也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随后,宗庆后对外澄清,他已向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补办了申报及补缴个人所得税手续,并缴纳了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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